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我縣高中教育發展步伐,根據鎮遠中學、文德民族中學缺編缺科情況,經縣政府同意,鎮遠中學、文德民族中學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36名在職教師(含特崗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為核心,嚴把教師調入關,強化崗位管理,做到“人崗相適”,健全競爭機制,努力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二、選調工作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選調人數公開、考試辦法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師生公認的優秀教師選調出來。
三、選調工作組織形式
㈠ 本次選調工作在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紀委監察局派出第五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全程監督和指導下進行。
㈡ 選調領導小組
組 長: 江 軍
副組長: 姚曉漾 石隆貴 鄧萬能 龍步章 何 俊
成 員:陽南寧 吳光強 劉 美 鎮遠中學、文德民族高中教研處、教務處、政教處正副主任及相關老師
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遠中學教研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選調崗位及名額(共36名)
鎮遠中學: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1名、通用技術1名、化學1名、化學實驗員1名、生物1名、生物實驗員1名、政治1名、地理1名、歷史1名、信息技術1名,共16名;
文德民族中學: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3名、政治2名、歷史2名、地理2名、物理2名、化學2名、生物1名,共20名。
五、選調對象和條件
㈠選調對象
全縣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含特崗教師)。
㈡選調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行為。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年齡40歲(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但最大不超過45周歲)。
4. 特崗教師具有所報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
5. 在職教師同時具有6年及以上初中學科教學經歷。
六、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試教、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㈠發布信息
通過鎮遠縣門戶網站、教育QQ群上公開發布選調工作信息。
㈡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鎮遠中學教研處。聯系電話:5724054
3.報名材料: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特崗教師普通話原件和復印件。
4.崗位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達不到2:1的,面試成績達不到70分,選調學科此次不進行選調。
㈢資格審查
1.鎮遠中學、文德民族中學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如果弄虛作假,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并將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及報名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復審。
2.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選調工作健康有序進行,發現頂考、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3年內不得參加同類型考試。
㈣試教
試教時間:2014年8月5日,地點:鎮遠中學。
上午8點整集中,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者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逾期不到作棄權處理。試教時間為25分鐘,準備25分鐘,其中信息技術、實驗員、為操作。試教由鎮遠中學負責組織實施,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同學科報考人員成績(按小數點2位計算)出現并列的,則由選調領導小組重新組織試教。試教若因報考者個人原因出現的缺考、違紀、棄權等情況其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㈤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根據試教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員。
㈥公示
學校根據報考人員試教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的人員名單,并在鎮遠縣教育局網站及公告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㈧辦理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調動手續。實行試用期一年,由學??己耍▽W??己朔桨笀缶謧浒福?,考核達不到學校要求的退回原單位。特崗教師實行頂崗學習。
七、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縣中小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縣中小學教師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855—5720954(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舉報電話:0855—5722076(縣紀委信訪室)
0855—5725715(派出第五紀工委)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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