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切實解決城關中小學缺編問題,進一步加強縣城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根據《鎮遠縣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鎮遠黨辦發〔2012〕68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在全縣各鄉鎮中小學范圍內進行公開選調30名在職教師(含特崗)城關中小學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為核心,嚴把教師調入關,強化崗位管理,做到“人崗相適”,健全競爭機制,努力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二、選調工作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選調人數公開、考試辦法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師生公認的優秀教師選調出來。
三、選調工作組織形式
㈠ 本次選調工作在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紀委監察局派出第五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全程監督和指導下進行。
㈡ 選調領導小組
組 長:江 軍
副組長:姚曉漾 石隆貴 何 俊
成 員:各中小學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老師
紀 檢: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第五紀工委監察分局、縣教育局紀檢人員
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選調學校、選調專業技術崗位及名額(共30名)
縣第二初級中學:語文1名、政治2名、歷史1名、生物1人、化學1名、體育1名,共7名;
縣第三初級中學:數學2名、英語1名、物理1名,共4名;
縣第四初級中學: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共3名;
城關一小:音樂1名;
城關三小:數學2名、音樂1名、體育1名、美術1名,共5名;
城關四?。簲祵W1名、音樂1名、美術1名,共3名;
城關五小:音樂2名、體育2名、美術1名,共5名;
城關六?。阂魳?名;
文德片區中心小學校:英語1人。
五、選調對象和條件
㈠選調對象
縣城所在地以外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音樂、體育、美術允許特崗參加選調。
㈡選調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行為。
2. 報考中學選調學科必須具有本專業本科學歷或有本科學歷并近年任教選調學科;報考小學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 中小學年齡45歲(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齡在3年以上(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本縣在職鄉鎮中小學教師。
同時必須具備以下⑴、⑵款中的其中1條或符合⑶、⑷、⑸、⑹款的條件規定。
⑴在本縣近三年教學成績(2011年、2012年、2013年)中具備下列條件:
中小學教師所教學科依據全州教學質量監測成績以及由縣組織的期末統一檢測成績進行認定。
①初中:
所教學科教學成績的人均分有兩年達到縣平均水平。
②小學:
中心校、片區中心校、九年制學校(小學部)的所教學科教學成績的人均分和及格率有二年達到本鄉鎮平均水平;其余學校的教師所教學科教學成績的人均分和及格率有一年達到鄉鎮平均水平。多學科的教學成績至少兩科達到上述標準。
⑵從2011年9月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優秀等次;
②獲得鄉(鎮)級人民政府表彰(提供原件)及以上表彰;
③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縣級學科帶頭人或縣級兼職教研員;
④優質課評比獲縣級二等獎、州級三等獎以上;
⑶沒有監測成績及縣組織的期末統一檢測成績的教師,必須具有本專業??萍耙陨蠈W歷,由學校推薦,直接參加選調面試。
⑷音樂、體育、美術(含特崗)符合學歷、年齡要求,并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直接參加選調面試。
⑸現任職的副校長、中層干部(主管部門行文),村點校負責人(鄉鎮中心校出具證明,所教學科教學成績三年至少一年不低鄉鎮人均分),任職年限五年以上,學歷、年齡符合要求,直接參加選調面試。
⑹現任中學、鄉鎮中心小學、片區中心小學、九年制學校校長,任職年限三年以上,學歷、年齡符合要求,經縣教育局黨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選調面試。
六、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試教、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㈠發布信息
通過鎮遠縣門戶網站、教育QQ群上上公開發布選調工作信息。
㈡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鎮遠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3.報名材料:
⑴遞交現任教學校審核同意的《鎮遠縣2014年縣城中小學選調教師報名表》。
⑵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⑶符合規定條件中的其中一項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⑷崗位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達不到2:1的,面試成績達不到70分,選調學科此次不進行選調。
⑸報考人只準報考一個崗位。
㈢資格審查
1. 各中小學與局人事教育股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如果弄虛作假,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2.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選調工作健康有序進行,發現頂考、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3年內不得參加同類型考試。
㈣試教
試教時間:2014年8月7日,地點:鎮遠縣第二初級中學。
上午8點整集中,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者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逾期不到作棄權處理。試教時間為25分鐘,準備25分鐘,試教由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同學科報考人員成績(按小數點2位計算)出現并列的,則由選調領導小組重新組織試教。試教若因報考者個人原因出現的缺考、違紀、棄權等情況其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㈤考察
試教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山逃纸M織學校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根據試教成績依次遞補考察人員。
㈥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試教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的人員名單,并在鎮遠縣教育局公告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㈦辦理調動
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調動手續。實行試用期一學年,由學??己耍▽W校考核方案報局備案),考核達不到學校要求的退回原單位。特崗教師實行頂崗學習。
七、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縣中小學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縣中小學教師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0855—5720954(縣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舉報電話:0855—5722076(縣紀委信訪室)
0855—5725715(派出第五紀工委)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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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遠縣2014年城關中小學選調教師報名表》來源于鎮遠新聞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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