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赫章縣審計局等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以考試競爭方式考調69名同志到赫章縣審計局等單位工作。
一、考調單位及人數
考調單位及人數具體情況見《2014年赫章縣審計局等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本縣在編在職行政、事業單位(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主要面向全縣公辦學校<含鄉鎮教育管理中心及其他教育機構>)股級以下(含股級)的國家正式干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違紀行為。
3、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年齡欄。
4、具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2012年7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2011年9月1日以前參加教育工作),屬新招聘(錄用)的,需服務期滿方可報考。
5、黨群政府機關單位限在編在職公務員(占黨群政府機關編制,符合登記條件且已登記的人員)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限在編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占黨群政府機關編制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編制,符合登記條件且已登記的人員)報考;事業單位職位限在編在職事業人員報考(愿改變身份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可報考)。
6、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符合報考職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7、符合調動條件(對照赫縣黨發(2012)15號文件和赫組通(2012)72號有關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及新招聘(錄用)進入本單位未服務滿規定期限的人員。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已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4、正在接受政法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及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5、近兩年受黨、政紀處分的人員。
6、報考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的2013-2014學年度教學成績達不到本鄉鎮同類學校(縣直學校在本校內比較)同級同科中等及以上成績的;2013-2014學年度所任教班級學生輟學率小學超過1.8%、初中超過2.8%、高中超過8%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借用或跟班學習的人員和教管中心人員除外)。
7、其他有規定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2、發布信息。
3、統一報名時間、地點,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4、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5、考核。
6、確定擬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名地點設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3、報名要求:
按照方案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所提供的復印件全部使用A4紙張):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5)報考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的需提供2013-2014學年度教績和輟學率證明(報考教研室職位的還需普通話等級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學經歷證明、中級以上職稱文件以及論文獲獎資料;報考教育核算中心職位的還應提供會計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及由教育管理中心或縣直校園出具“承擔過一個獨立核算單位3年以上會計工作”的證明;報考赫章縣學生營養午餐管理中心崗位的還應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從事過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證明)。
(6)報考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需組織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核實蓋章)。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考調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將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
1、初審。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進行復審。
2、復審??颊{單位根據初審意見,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考調單位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考試。
(三)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
經復審通過的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報名收費憑據于2014年7月26日下午4:00點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所有成績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2014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根據各考調職位計劃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同一職位面試對象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組織。面試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
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七、考核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考調計劃數1:1比例確定列入考核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列入考核對象)??己斯ぷ饔煽颊{單位成立考核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己酥饕疾炜忌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應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己瞬缓细竦?,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八、調動
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人員。由考調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調動手續。
九、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考調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十、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7-3232836(縣委組織部)
0857-3232881 (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7-3222778(縣監察局)
赫章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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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來源于赫章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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