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必須具有聊城市常住戶口,往屆畢業生落戶時間截止到2014年7月29日,應屆畢業生落戶時間截止到2014年8月15日。
2、往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須在2014年7月29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須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對經核實確系成績合格,學校批準畢業,8月15日前沒有領取畢業證的,可視為符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其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學歷高于崗位要求且專業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已就業的人員不能應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4、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大頭數碼彩色照片(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不得佩戴首飾),確保照片清晰、明亮、不變形、可辨認。規格:分辨率120像素(寬)X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格式。
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導致無法進行網上審核、資格審查、影響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5、具備減免考務費條件的低保人員,需提交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特困大學生需提交縣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實符合減免條件的,現場辦理減免手續。
6、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需要提交《2014年陽谷縣招聘幼兒教師登記表》、《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相關證件材料。相關證件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加帶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所有證件材料均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7、留學回國人員的資格審查,除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相關要求和程序。上述證明材料必須在2014年7月29日前取得。
8、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填報的信息、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報名時,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應聘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及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應聘陽谷縣事業單位。
9、應聘人員選擇聘用單位辦法:依據招聘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選應聘單位。成績相同的,由應聘人員抽簽確定挑選順序。
10、本次公開招聘中對違紀違規應聘人員的處理,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11、此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12、報考期間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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