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南平市2014年中職(含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生辦、各有關高級中等職業學校:
為做好2014年我市招生錄取工作,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14〕13號)、《關于做好2014年五年制高職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14〕3號)文件精神和南平市招委會關于高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統籌,經研究決定,現將我市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你們,請按通知要求,安排錄取工作。
一、錄取批次與時間
(一)第一批:五年制高職(含師范類、藝術體育類)學校,報到時間:7月27日下午六點前;集中錄取時間:7月27日下午至7月29日。
(二)第二批:中等職業類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普通班等),不再集中錄取。學生志愿信息以電子郵件形式發放,集中辦理錄取審批手續時間:9月15日至19日。
二、錄取地點
1.第一批院校(即五年制高職類):南平億發大酒店(詳細地址:南平市南福路35號,316國道邊、億發商貿城內,郵編:353000,聯系電話:0599-8871818)。
2.第二批(即中職學校等):安排在南平市延平區,請直接與南平市招生辦聯系。
三、錄取辦法
我市高級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工作在市招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系統組、錄檢組、審批組、監察組和聯絡后勤組。五年專錄取工作采取集中錄取方式,中職學校錄取工作不集中進行,改為規定集中時間段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一)第一批:五年制高職(含師范類高職,體育、藝術類院校)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考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的情況下,按升學考試語、數、英、物、化投檔分的60%(即330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以第一志愿學校、專業一次性投檔,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體育、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五年制高職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確定(即198分),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個別院校的錄取辦法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在錄取過程中,高職院??筛鶕辞闆r,與市教育局協商確定五年制高職錄取線。
五年制高職錄取辦法若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相悖,則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第二批:中等職業類學校(含職高、成人中專普通班)
中等職業類學校錄取工作參照南平市招委會《2014年南平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南招委[2014]4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考生志愿,需面試和體檢要求的專業,在面試和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按文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檔,在8月3日以后以電子郵件方式先發至招生學校,由學校確定錄取后,到南平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聯系電話:0599-8823154。
四、其他事項
1.報考需體檢的學校、專業的考生需按各縣(市、區)招辦安排參加體檢,體檢表采用醫院提供的統一體檢表,體檢結論由考生直接交相關學校審定。
2.各縣(市、區)招生辦最遲須在7月22日前,將本縣(市、區)高中錄取結果導入“南平市中考綜合管理系統”。縣市招生辦不再派代表駐點。
3.今年繼續允許考生補報五年專志愿和中職學校志愿,補報志愿時間:7月22-23日下午18時止。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以原考生號和密碼重新登錄“南平市中招志愿填報系統”,進行補報五年專志愿和中職學校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4.參加五年專集中錄取的學校招生代表須持招生院校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到錄取點報到。招生錄取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各招生學校食宿自理。
5.五年制高職《錄取通知書》由市招生辦在招生錄取時統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由學校申請,市招生辦可提供電子檔案。
6.我市將進一步加大招生信息發布工作的監管,杜絕虛假招生信息,嚴格禁止部門和地方保護、爭搶生源、“有償”招生、委托中介招生等,及時依法依規嚴格查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
南平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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