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省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為更好地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我廳組織有關專家編寫了《2018年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語文考試大綱》等17個科目(類別)的考試大綱(含面向普通高中和面向中職學校),作為2018年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命題的依據。現予以公布。
福建省教育廳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