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院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滿足醫院發展需要,根據云人〔2006〕5號文件精神及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并報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2010年新補充人員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 現將我院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社招和應屆畢業生均可。
二、招聘專業、崗位及人數:
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 | ||||
招聘專業 | 崗位 | 招聘數 | 學歷要求 | 其它招聘條件 |
臨床醫學 | 醫生 | 2 |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學士)及以上 | 精神病醫學優先 |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安排。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志從事精神醫療事業。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0年6月30日前
(二)報名地點: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云南省瀘西縣金馬鎮)
(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瀘西縣金馬鎮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政工科索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附照片,與應聘材料一起報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省內、省外考生也可真實、完整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后,通過郵寄、傳真或發電子郵件至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進行報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可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索取),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報名,筆試時復核相關證件。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寸照片3張,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材料(自薦材料、相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能證明自身能力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和大中專畢業生推薦表報名。
3、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本人報考的證明。
4、所有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到考試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相應證書原件,否則取消參加考試的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2010年7月6日筆試,7月7日面試。
(二)考試地點: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云南省瀘西縣金馬鎮)
(三)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按照招聘崗位與實際報名人數1:3以上的比例組織筆試,緊缺急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或開考比例。
2、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不占用筆試名額。
3、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50%。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總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四)考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是擔任臨床醫療工作所必須的公共基礎知識,試卷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重點考察適應醫療崗位要求的基本業務素質和基本工作技能以及基本職業道德素質。采取臨床實踐,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
考試各項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六、考核和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計劃招考數等額確定考核和復審人員,主要考核德能勤績廉以及其它資格條件。經考核和復審合格者到縣級以上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七、公示
擬聘人員經政審和體檢合格后,在院內進行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主管部門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批準后簽訂聘用合同。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由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實施。對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錄用資格。對在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九、聯系方式
云南省煤礦精神病醫院政工科:張正品
電話:0873-6941400
傳真:0873-6941064
郵箱: zzpin81969@sina.com
郵編:652402
通訊地址:云南省瀘西縣金馬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