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做好本市2014年度文博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審定工作,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本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審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定范圍
(一)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內),在本市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文博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人員。
(二)今年已達到退休年齡或已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再受理申報(申報研究館員、按國家規定已辦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的除外,申報時須提供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執行文物政策,熱愛文博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完成本職工作,能堅持正常工作,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資歷
1、副研究館員:
(1)獲得博士學位后,聘任館員職務滿兩年。
(2)獲得碩士學位,聘任館員職務滿五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館員任職資格后,聘任館員職務滿五年。
(4)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館員任職資格后,聘任館員職務滿七年。
(5)文博技術專業,具有一技之長,取得館員任職資格后,聘任館員職務滿十年,從事文博技術專業滿二十五年以上。
2、研究館員:
(1)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取得副研究館員任職資格后,聘任副研究館員職務滿五年。
(2)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副研究館員任職資格后,聘任副研究館員職務滿七年。
(三)專業標準
按《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辦法(試行)》(滬職改辦【2002】4號)規定執行。其中,申報文物經營專業的,按《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文物經營專業)試行辦法》(滬文管發【2004】第604號)規定執行。
(四)學術成果
1、副研究館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市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與本人工作崗位、專業內容相關的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學術專著1部。
2、研究館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市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與本人工作崗位、專業內容密切相關的專業論文5篇以上或學術專著1部。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文博高級職務,須通過本市職稱古漢語(高級)考試(或全國職稱外語相應等級的考試)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考試要求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按《關于開展知識產權公需科目繼續教育的通知》(滬人【2007】105號、滬人【2008】38號)文件要求,申報人須通過“知識產權公需科目繼續教育”的培訓和考核,取得2學分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單科合格證書》。
按《關于開展創新知識公需科目繼續教育的通知》(滬人社?!?011】399號)文件要求,申報人須通過“創新知識公需科目繼續教育”的培訓和考核,申報副研究館員需取得4學分、申報研究館員需取得6學分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單科合格證書》。
(三)聘任現職期間(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申報人在申報同時應在承諾書上簽名,承諾其所申報材料真實可信,否則承擔相應責任。對于沒有簽署承諾書的申報人,材料受理部門將不予受理。
(五)申報人提交的學術成果須現職務任期內,在省市級以上有公開書刊號(例:ISSN、ISBN)的專業或行業刊物上發表的。選擇其中1篇(部)作為主送論文(著),字數不少于3000字,并填寫《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主送(答辯)論文(著)登記表》。畢業或申請學位論文不可作為職稱申報論文。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根據《文博系列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材料目錄》要求,整理好申報材料,交單位人事(組織)部門。
(二)單位人事(組織)部門應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并加蓋公章。對申報人提供的各類證書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需與原件進行核實,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人事(組織)部門章,原件還與本人。
(三)單位在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文博審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自薦綜合材料》“所在單位材料審核意見”欄中注明推薦申報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申報時需事業單位人事部門還須出具《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缺額申報證明》
(四)審核完申報材料,由單位人事(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申報。
五、其他
(一)學歷《鑒定證書》可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各受理點進行辦理。地點①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受理大廳,②浦東新區商城路800號斯米克大廈605室。
(二)從其他相關系列轉聘到文博崗位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需在文博崗位上工作滿一年及其以上,符合本專業要求,可申報轉審同一層次文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提供原職稱申報表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申報研究館員、大學本科及其以下學歷申報副研究館員的,須進行論文(著)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四)文物經營專業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還須取得上海市文化人才認證文物經營專業(高級)合格證書。
(五)上一年度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審定未通過的,一般不予受理,在今年取得以下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的除外:
1、取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三等獎以上,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二等獎以上,并具有個人證書的。
2、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課題),并能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
3、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專著的。
4、為文物保護、回歸作出重大貢獻的。
(六)申報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歷計算到2014年12月底。
(七)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地點
受理時間:9月22日-26日
受理地點:人民大道201號上海博物館人事處
聯系人:金老師、裘老師
聯系電話:63723500轉628、631
政策咨詢:63728007、63729011
(八)審定費800元/人,報送審定材料時一并交付。
(九)本通知及附件可在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務“職稱專家”欄、上海市文物局(wgj.sh.gov.cn)“政府公告”欄、上海博物館(www.shanghaimuse.net)網站查閱和下載。
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
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文博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材料目錄
文物博物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主送(答辯)論文(著)登記表
承諾書
文博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自薦綜合材料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缺額申報職稱證明
文博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人員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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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附件下載》來源于江西省教育考試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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