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2006】5號)精神及省委組織部《關于省檢察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批復》(云組復【2010】5號)的要求,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單位簡介
國家檢察官學院云南分院,為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所屬享受正處級待遇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檢察官的培訓和云南省周邊國家檢察官、我國西部地區少數民族檢察官的培訓工作。
(二)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
共招聘工作人員(事業編制)4名,具體是:
教學崗位4人:2007年以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限法學碩士),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間出生);
4、具有研究生學歷及碩士學位;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05年至2009年我省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昆明市區考生持報考崗位所需條件的相關文件證明,直接到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招錄辦公室報名,外地考生可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的相關文件證明復印件委托他人報名或傳真報名(傳真:0871—4093587)。
(二)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
(三)報名時間
2010年6月5日至7日三天。
報名咨詢電話:0871--4093586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
三、考試時間及方式
鑒于招聘崗位設置條件為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因此本次招聘不再筆試,直接進行面試。
(一)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須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若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則按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二)面試時間為2010年6月下旬,面試的具體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后,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P>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監督
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干部監督機構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省委組織部舉報受理電話:0871-12380
省人民檢察院舉報受理電話:0871-4093211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