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考院辦函〔2014〕9號
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招委〔2014〕3號)要求,為做好2014年我省部分普通高考考生申請成績復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查成績程序。需復查成績的考生應于6月27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書面申請、準考證(應屆生還須持原就讀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填寫并提交《2014年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見附件1,復制有效)。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所轄縣市區所有復查成績申請后,填寫《2014年高考考生申請復查 科目成績匯總表》(見附件2,每科目一表),于6月30日12時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我院普招處郵箱(fjksypzc@163.com)。
二、復查結果反饋。我院將于7月5日12時前通過電子郵件,將查核結果反饋至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由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通知到考生本人。如復查的成績與網上公布的成績有誤,我院將按規定程序給予更正。
三、其他事項。考生必須認真填寫申請表,對填寫內容(姓名、準考號、聯系電話、考試科類、考試所在考點、考場、查詢科目等)的準確性負責,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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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成績復查申請表.doc》《2014年高考考生申請復查 科目成績匯總表.doc》來源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最近更新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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