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認真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006〕351號)、省衛計委《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4〕189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評審工作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原省衛生廳、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意見》(浙衛發〔2013〕131號)等文件規定(見附件1),認真做好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推薦工作。其中晉升社區衛技資格應符合原省人事廳、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鄉村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浙人?!?006〕1號)等文件規定。
二、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共設置99個專業,申報對象應嚴格按衛生技術人員的準入要求、所從事專業工作及下一級專業技術資格,選擇相應專業進行申報,不得隨意選擇、更改申報專業。醫、護類專業應符合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及相應注冊規定(見附件2)。申報臨床類、中醫類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限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
三、各單位要嚴格按《評審上報材料目錄和要求》(見附件3),認真做好上報材料的審核、整理等工作。
四、申報對象必須參加省衛計委統一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考試,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荚嚨臅r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申報采取網絡和紙質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對象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信息(網址:http://zcsb.zjwst.gov.cn),所在單位對個人填報信息要認真審核,并經本人確認簽字,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和規范。
六、從2014年度起,申報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所提交的學歷、論文、科研、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繼續醫學教育、病例等各類材料,取得時間截止為申報當年6月30日。申報對象任現職時間仍計算到申報當年年底。
七、申報對象必須通過所在單位進行推薦上報,不得掛靠單位申報。按照省人力社保廳有關文件要求,為防止申報中“掛靠”行為,申報對象須提供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近3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對象須提供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八、為加強對申報對象專業實踐的工作數量與質量的考核評價,所有申報對象需提交《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見附件4),并經2位同行專家(需具備正高級職稱)評議(專家評議實例情況表見附件5);申報臨床類專業人員還須填報《住院(門診)病例一覽表》(見附件6)。
九、轉評或兼評衛技資格、社區系列資格轉評非社區系列資格的,必須任現職滿1年,除具備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外,申報正高級資格的須額外提交在取得現有資格后發表的一級論文1篇,申報副高級資格的須額外提交在取得現有資格后發表的二級論文1篇。
十、《申報情況綜合表》、《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住院(門診)病例一覽表》等個人所有申報材料上報前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有關單位要認真調查核實。對弄虛作假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一、外語、計算機及繼續教育要求,按浙江省衛生廳人事處浙衛人〔2009〕36號文件執行。
十二、評審材料要求在2014年7月1日前報我局人事科。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報送材料,我局不予受理,申報對象須繳納評審費430元。
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任務重。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關工作,以確保2014年度評審工作的順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局人事監察科聯系,聯系人:王希萍,聯系電話:0579-89938123。
義烏市衛生局
2014年6月6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doc》、《專家評議實例情況表.doc》和《住院(門診)病例一覽表.doc》來源于義烏市衛生局,最近更新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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