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及工作人員(第一輪公開招聘)面試工作已結束?,F將下階段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聘用手續的有關事項
㈠、辦理聘用手續的對象
1. 2013年11、12月福州市教育局組織赴省外高校供需雙選會的擬聘用人員;
2.福建省2014屆免費師范畢業生雙選會擬聘用福州市區中小學人員;
3. 2014年2月福州市教育局組織高層次人才招聘會擬聘用福州市區學校的人員;
4. 2014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專業教師及教輔人員崗位的擬聘用人員(4月26日面試的崗位);
5. 2014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及工作人員省統一筆試崗位的擬聘用人員(5月17、18、24、25日面試的崗位)。
本通知下文中出現的“擬聘用人員”若未特別表明擬聘用人員類型的均包含以上5種類型的擬聘用人員。
㈡、填報個人基本信息
1. 擬聘用人員須下載《2014年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有關材料》(見本通知附件,包含:《2014年擬聘用人員基本信息表》、《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調動呈報表》、《填報材料說明》等),務必認真閱讀《填報材料說明》,并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寫。
2. 擬聘用人員須于6月3日前按本通知附件中《填報材料說明》的要求將相關文件電子文檔發送到指定的電子郵箱。
3. 未就業的擬聘用人員須將《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三份,并分別按下述方式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臺江區群眾路160號新濠酒店六層,咨詢電話:0591-83340647、87117458,下同)。第1~3類擬聘用人員須于6月6日前提交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610室。第5類擬聘用人員在簽訂就業協議的同時提交給福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詳見下文)。
4. 第4類擬聘用人員已經填報過個人基本信息的可以忽略本步驟。
㈢、體檢
1. 擬聘用人員體檢集中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時間 | 集中地點 | 參加對象 |
6月3日下午 14:30~16:00 | 福州市第一醫院健康體檢中心一層大廳 (地址:臺江區五一南路26號) | ·第1、2、3、4種類型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音樂、舞蹈學科崗位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
6月4日下午 14:30~16:00 | ·5月24日面試崗位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中學學科崗位(語文、音樂除外)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 |
6月5日上午 9:00~11:00 | ·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 |
6月6日下午 14:30~16:00 | ·5月17日面試崗位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5月18日面試崗位中除中學學科崗位以外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
2. 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前往規定地點集中,領取并填寫體檢表,統一安排體檢。體檢時不需空腹,要求隨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簽字筆,一寸近照一張。體檢費自理,由醫院統一收取,擬聘用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每人154元,其它人員每人114元。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3. 擬聘用人員屬于2014屆福州市各高校已參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的師范專業畢業生并確定體檢合格的,可免于此次的招聘考試體檢。免體檢對象須于6月9日(受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將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復印件(須加蓋體檢醫院體檢合格專用章,并在表格上方空白處注明:考生編號、身份證號、擬聘用崗位、聯系電話)報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611室。不能確定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的免體檢對象,均須參加本次招聘考試體檢,若未參加招聘考試體檢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的體檢表復印件,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4. 第1~4類擬聘用人員若因體檢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資格,須于6月16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611室申請辦理解除就業協議手續。
㈣、簽訂就業協議
1. 本次簽訂就業協議的對象為尚未就業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2. 擬聘用市屬學校的直接與市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擬聘用區屬學校的,先與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然后再報福州市教育局確認。
3. 簽訂就業協議的時間、地點安排如下表
日期 | 受理時間 | 參加對象的學科崗位 | 地點 |
6月10日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5:00~18:00 | ·幼兒教育教師崗位 ·中學學科崗位(語文除外) | 1. 福州市教育局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地點設在:福州市臺江區群眾路160號新濠酒店十五層。 2. 各區教育局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地點設在各區教育局。 |
6月11日 | ·特殊教育教師崗位 ·小學學科崗位(語文除外) | ||
6月12日 | ·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 |
4. 簽訂就業協議時須隨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及擬聘用崗位報考要求提供的相應材料。
5. 簽訂就業協議后,擬聘用人員均須向工作人員領取《調檔函》。
6. 簽訂就業協議須本人到場,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㈤、已就業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商調手續
1. 本次辦理商調手續的對象為已就業的第5類擬聘用人員。
2. 已就業的擬聘用人員須攜帶《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調動呈報表》(用A4紙雙面打印,各一式四份)、身份證原件及擬聘用崗位報考要求提供的相應材料于6月11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610室領取《商調函》。
3. 已就業的擬聘用人員須將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調出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調動呈報表》、人事檔案于7月21日前報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以便辦理審檔、組織考核、調動等有關手續。
㈥、檔案轉遞
1. 第1~5類擬聘用的未就業人員均須于8月1日前將本人檔案轉遞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地址:臺江區群眾路160號新濠酒店六樓,郵編:350005)。
2. 第1~3類擬聘用人員若需要開具《調檔函》的,須于6月3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610室辦理。
㈦、崗前培訓
擬聘用教師崗位的人員(擬聘用福州教育學院附屬第四小學小學、福州三中羅源濱海新城校區在職教師崗位的除外)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擬于7月中旬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請有關人員務必留意,并相互轉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㈧、報到
1. 擬聘用人員報到時間:8月16日,地點:福州市臺江區群眾路160號新濠酒店十五樓。
2. 擬聘用市屬學校的,直接到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手續;擬聘用區屬學校的,先到報到地點進行蓋章確認,然后再到區教育局辦理報到手續。
3. 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手續須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擬聘用崗位報考要求提供的相應材料。未就業的擬聘用人員(畢業生)還須隨帶本人報到證、經福州市教育局簽章確認的就業協議書。
二、遞補聘用
1. 根據《2014年福州市區學校招考教師及工作人員的公告》有關規定,如果第4、5類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的,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根據《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補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辦人〔2014〕16號)要求,6月20日前各市、縣(區)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聘用人員名單。本輪招聘考試擬遞補聘用人員辦理就業協議簽訂手續時間截止到6月19日。
2. 福州市教育局擬于6月25日左右在福州教育網發布第二輪補充招聘有關事項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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