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門類: 工學
專 業 類: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專業名稱: 環境科學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環境自然科學、環境技術科學和環境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基礎知識,具備環境科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能在政府、企業與科研單位從事環境保護及相關領域工作以及繼續深造的專業人才。
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環境科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環境科學專業技能的基本訓練,培養系統地識別、分析與解決環境問題的素質和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了解環境自然科學、環境技術科學與環境人文社會科學的理論前沿;
2.掌握全面扎實的環境科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3.掌握環境科學專業實驗的基本技能;
4.具有運用多學科知識,發現、分析與解決環境問題的素質;
5.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思維能力。
主干學科:
環境自然科學、環境技術科學、環境人文社會科學。
核心知識領域:
環境學、環境化學、環境生物學、環境工程學、環境監測學、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管理學、環境法學、環境經濟學、環境規劃學。
核心課程示例:
示例一(按每16學時折臺1學分):環境問題(48學時)、環境科學(64學時)、環境工程學(64學時)、環境管理學(64學時)、環境化學(48學時)、環境監測(48學時)、環境數據分析方法(32學時)、環境經濟學(48學時)、環境法學(32學時)、環境規劃學(32學時)、環境與發展(32學時)。
示例二(按每16學時折合1學分):環境化學(32學時)、環境監測(40學時)、環境生物學(32學時)、環境工程原理(40學時)、環境規劃與管理(64學時)、環境影響評價(48學時)、水污染控制工程(56學時)、環境學(32學時)。
示例三(按每16學時折合1學分):環境學基礎(24學時)、環境地學基礎(48學時)、環境微生物學(48學時)、環境分析化學(64學時)、環境生物學(48學時)、環境監測(56學時)、環境工程學(64學時)、環境規劃學(32學時)、環境管理學(48學時)、資源與環境經濟學(32學時)、環境系統分析(48學時)。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環境學實習、環境地學實習、環境監測實習、環境污染控制實習、環境管理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
主要專業實驗:
環境化學實驗、環境監測實驗、環境生物實驗、環境工程實驗、環境物理實驗等。
修業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學位:學學士或理學學士。
就業方向:
在科研單位、高等院校、規劃設計部門、政府機關及環保部門、大型企業的環保機構以及合資企業、事業單位等從事科研、教學、環境保護、環境管理、政策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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