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普通高校法律專業基礎知識,具有較高的知識產權專門學科知識,能在律師事務所、專利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從事商標代理、專利代理等專門知識產權事務,同時也能在公、檢、法等部門從事專門的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及其他法律事務,或者在版權局、商標局、專利局、科技局等部門從事知識產權管理事務的知識產權專門人才。
學制及授予學位:學制4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就業去向:
可到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律師事務所等司法部門從事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工作,也可到政府機關(如海關、工商)和企業事業單位(如銀行、工商企業)等部門從事與法律、知識產權有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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