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進入考點后,嚴禁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所有通訊工具應自覺交由組織方代管,于面試結束后領取。幼兒教育崗位考生7:20尚未報到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論,其余考生7:40尚未報到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論。
2.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后,按照現場公告安排,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休息室對應學科組區域(幼教考生(2013-2014屆)在豫才樓南三樓五(3)班教室,其余已有幼教工作經歷的考生在豫才樓南三樓五(6)班教室,其余考生在食堂二樓餐廳)集中。7:20在工作人員組織下按學科抽取順序號;7:35起考生按抽簽順序,由工作人員帶領,憑順序號簽條紙逐個進入候試室。
3.考生在休息區指定地點就座,不得高聲喧嘩。等候期間進出休息室須憑順序號簽條并經管理人員同意。
4.考生進入候試室、面試室前需將隨身物品存放在場地外指定位置;候試室準備時所需的筆和紙張由工作人員提供,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不得在試卷上書寫涂畫,不得與其他考生交頭接耳、傳遞紙條等;進入面試室只允許攜帶候試時當場準備內容;面試結束后不得將試題帶離考場。
5.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官、旁聽員和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6.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試的,中餐由組織方提供,一律在候試室用餐。
7.考生如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工作人員,確有要事需與外間聯系,應由工作人員代為聯系轉達。
8.考生面試結束,應在工作人員指引下按指定路線離開考場區域,在領取收存的私人物品后,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9.考生如有違反上述考場規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考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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