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各高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招生章程的內容要符合國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規定,若與我省招生政策規定有出入時,以我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學校法人代表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高校招生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應當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類型、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不得隨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對考生和社會的承諾。
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專科學?;蚋叩嚷殬I技術學院等),在湖北省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對外語語種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和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有關高校制訂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
30.高校招生章程必須經高校的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我省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廣告于4月1日前報送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高校須于4月1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4月10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中有關主要內容及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報送省招辦。省招辦匯總后在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上集中公布網址。高校應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網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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