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企上班但戶口和檔案跟該企業沒任何牽連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十九、請問在民企上班,但戶口和檔案跟該企業沒任何牽連,就簽過勞動合同的,在資格復審時需要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嗎?可不可以在報名時以待業人員身份參加報名,不填有工作單位???
答:如果你報的崗位不需要基層經驗的話,當然可以用待業身份填報。否則,你必須有基層工作過的證明。不一定非得到原企業,能證明你在原企業工作的人事代理機構如人才中心的證明也是有效的。
是否可以理解為:
(1)若只和企業簽過勞動合同,但戶口和檔案跟該企業沒任何牽連,且所報崗位不要求基層工作經驗,則無需開具同意報考證明。
(2)若只和企業簽過勞動合同,但戶口和檔案跟該企業沒任何牽連,但所報崗位要求基層工作經驗。這時不一定非得到原企業開具“同意報考證明”,只需到相關機構開具有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即可。
(3)若以前在過多個企業,只和現在所在企業簽過勞動合同,但戶口和檔案跟現所在企業沒任何牽連,且以前所在企業基層工作經驗已經達到兩年。請問:是否只需要以前所在企業工作證明,無需現在所在企業的同意報考證明。
一。以前在過兩家私人企業,且已經滿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能開具證明。和這兩家企業沒簽屬合同。
二。現在所在企業,試用期三個月已經界滿,和該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但戶口和檔案跟該企業沒任何牽連,公司為我買了三個月的保險。
根據十九條政策解答,我想請問,我是不是只需要,開具我以前所在兩家企業的工作證明就行(已足兩年),無需在我現在所在企業開具“同意報考證明”??梢砸源龢I人員的身份報考。(可辭職報考)
答:你的理解(1)(2)(3)都是正確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的單位不是現在的工作單位,那么你必須在錄用前與現在的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屆時你沒有與現在的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將被視為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