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職業大學為泉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創辦于1984年。學校于2005年通過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優秀評估;2005年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08年10月被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確定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是第九屆、第十一屆“福建省文明學?!?;連續多年被評為“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要求,為了保證2013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性質、辦學地點
1、學校全稱:黎明職業大學(國標代碼11317)
2、辦學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校
3、層次:高職???/P>
4、學制:三年
5、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黎明職業大學
6、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7、學校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298號
第二條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通過實施單獨招生改革試點,發揮省級示范性院校的辦學優勢,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選拔綜合素質高和具有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中專、中職畢業生。
2、基本原則:
(1)堅持在福建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學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
(2)堅持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實施高招“陽光工程”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多元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規范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并實施“招考分離”。
第三條 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領導小組,下設單獨招生辦公室及招生監察組、命題組、考評組、后勤保障組,以保證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1、成立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校領導、黨政辦、黨工部、紀檢監察室、教務處、財務處、保衛處、招生辦和有關系(部)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須經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以便執行和監督、檢查。
2、單獨招生辦公室負責單獨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考生報名、考生資格確定、招生宣傳、招生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具體工作。
3、命題組和考評組負責單獨招生考試綜合測試的命題、出卷及考核、評定等相關工作。
4、招生監察組和后勤保障組對招生過程全程參與并實施監督及提供保障,同時,接受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檢查、監督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條 招生專業、計劃
序號 | 專 業 | 學制 | 類別 | 計劃數(人) | 學 費(元/年) | 備 注 |
1 | 建筑工程技術(建筑施工技術) | 3年 | 土建類 | 100 | 6000 | 招收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
2 | 計算機應用技術(辦公自動化) | 計算機類 | 50 | |||
3 | 應用電子技術 | 電子信息類 | 50 | |||
4 | 旅游管理 | 旅游類 | 50 | |||
5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制造類 | 50 | |||
6 | 應用化工技術 | 50 | ||||
7 | 會計電算化 | 財經類 | 50 | |||
8 | 市場營銷 | 50 | ||||
9 | 信息傳播與策劃(平面廣告設計) | 藝術設計傳媒類 | 50 | 7200 | 招收中職藝術設計傳媒類應往屆畢業生 | |
10 | 服裝設計 | 40 | ||||
合計 | 540 |
第五條 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報考我校:
1、具備2013年福建省高職單招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往屆中職畢業生應取得畢業證書)。
2、旅游管理專業報考條件為: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肝炎病史。
3、信息傳播與策劃(平面廣告設計)、服裝設計專業報考條件為: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有美術方面專長。
第六條 報名、資格確認、繳費和志愿填報
1、報名方式: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辦法??忌鷳?月1日8時至15日23時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高職單獨招生改革試點”欄目報名;沒有取得2013年福建省高職單招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進行預報名,3月4日8時-17時到本人學?;驊艏诳h(市、區)高招辦進行現場確認,辦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補報名手續,然后再進行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報名??忌氄J真查看我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招生簡章”欄目和我校網站上公布)中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并根據招生章程具體要求填報專業志愿。
2、繳費和資格確認
繳費:考生(含直接錄取考生)每人須交納80元綜合測試費(以省物委批準為準),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現場繳費和資格確認。考生應于2013年3月22日(8:00-17:00)持單獨招生報名表、考生身份證原件(為滿足信息、照片采集需要)及復印件、體檢信息表及2013年高考報名生成的考生號到學校進行資格確認,并繳納綜合測試費。
現場繳費和資格確認地點: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
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298號(具體位置見當天現場公告)
咨詢電話:0595—22900077、22918928、22902586
3、志愿填報:考生應在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同時填報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認真填寫;填報后不得更改(務必認真檢查無誤后再提交)。報考財經類、制造類、藝術設計傳媒類專業的可同時填報兩個專業(但只參加第一專業的綜合測試)。
第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
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八條 考試
單獨招生由學校自主命題和組織考試,考生需進行綜合測試。
1、考試形式與范圍
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共300分,測試內容為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能、身體機能、精神面貌、口頭表達能力。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 | 科目 | 備注 | |
3月23日 | 上午(8:30-12:00) | 綜合測試 | 考試地點:黎明職業大學,考試具體時間以現場確認時的通知為準 |
各專業具體測試時間安排以確認時的通知為準。
3、其他
單獨招生是落實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試點工作,我校不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試點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不委托任何團體和個人代招生。
第九條 錄取
1、凡中職中專階段(下同)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本專業技能競賽者;或參加福建省教育廳舉辦的本專業技能競賽獲三等獎及以上者直接錄取。當獲獎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時,考生應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擇優錄取。符合直接錄取條件的考生應于3月18日向學校遞交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用于審核。
2、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綜合測試成績+獲獎或校長推薦加分+符合國家或省政策加分(如少數民族、僑眷等)。
3、獲獎及校長推薦加分的情形
(1)被評為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生、優秀團干部者,加10分;
(2)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者,加10分;
(3)獲地市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獲三等獎以上者,加10分;
(4)中專、中職學校校長實名推薦的優秀畢業生,加20分(每位校長可實名推薦本校應屆同類專業優秀畢業生1名)。
(5)若滿足多項加分條件,享受最高加分值,不重復累加,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加分政策規定者,采取直接追加的辦法,若2013年相關文件未出臺,可參照2012年相關文件執行。
5、有資格享受加分的考生應于3月22日現場確認時向學校遞交書面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由我校審核后,按有關規定予以加分。
6、錄取規則:直接錄取考生優先。非直接錄取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7、財經類、制造類、藝術設計傳媒類可同時報考兩個專業的錄取根據考生考核成績,按照“志愿清”原則,即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才從第二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額滿。
8、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9、經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3年全省統一高考,并不得轉專業或轉學;未被錄取的考生方可參加2013年全省統一高考。
10、單獨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公布的招生計劃數。
第十條 體檢
考生須參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忌胄:筮M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
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應于2013年5月中旬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并繳交學費。未交學費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 待遇
通過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其學籍管理、學費、學歷文憑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學生相同,并同樣享受“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和學校的獎、助學待遇等。
第十三條 收費
學費嚴格按照泉州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我校高職高專專業學費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7200元/年。住宿費標準:嚴格按泉州市物價局規定收取。
第十四條 違規處理
1、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全過程由招生監察組參與并實施監督;同時接受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報考申請,如發現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以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單獨招生報考資格的,學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3、凡在單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教育部規定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廳,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十五條 附則
1、本章程由黎明職業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2、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298號
郵政編碼:362000
招生聯系電話:0595—22900077、22918928、22902586
學校網址:www.l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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