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客觀公正地評價物流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與水平,依據《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黑龍江省物流專業技術人員實際情況,制定本評審標準。
第二條專業劃分
物流。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評審標準適用于從事物流生產組織和運營管理、物流工程規劃設計、物流系統運行以及本專業領域的科研開發和技術應用推廣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四條資格名稱
物流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分別為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第二章申報資格
第五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六條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必須是本專業被聘在崗人員,且任現職內綜合考核結果達到合格。
第七條學歷、學位與資歷要求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中級任職資格:
(一)具有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
(二)具有研究生班畢業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任助級職務4年;
(三)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任助級職務4年;
(四)具有大學??茖W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任助級職務4年。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任職資格:
(一)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中級任職資格2年;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中級任職資格5年。
三、破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中級任職資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2年,任助級職務4年;
2、后取得中等專業學校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7年,任助級職務4年。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任職資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16年,取得中級任職資格5年;
2、后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取得中級任職資格5年。
第八條獲取及處理信息能力
一、外語要求
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外語成績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二、計算機要求
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計算機成績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年不允許申報:
一、弄虛作假,或竊取他人學術成果的;
二、經有關部門鑒定,發生責任事故的;
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其他情形不能申報的。
第三章評審條件
第十條中級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一)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主要基礎理論知識。
本專業所必備的基礎理論知識為:現代物流學、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技術、物流信息系統、運輸技術與裝備、倉儲技術與裝備、計算機應用基礎、物流企業管理、物流系統規劃設計、物流運營組織理論、物流安全保障技術。
(二)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知識。
(三)熟悉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了解相關專業的有關知識。
(四)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技術政策和技術法規。
(五)了解相關專業主要技術知識和現代管理科學知識。
(六)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一)具有解決本專業較復雜技術問題和獨立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任務的經歷與能力。
(二)參加并完成本專業1個專項技術工作。
(三)搜集、整理和分析本專業國內外技術資料,并應用于實際工作。
(四)具有指導本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業務工作的能力。
(五)被聘助級職務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完成1個市(地)級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或課題,并參加全過程的工作;
2、參加完成1個技術引進、推廣、應用項目,或2個項目的技術改造,并承擔主要部分的專項工作;
3、獨立完成物流系統規劃設計;
4、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個物流項目的方案論證、技術評估,并根據倉儲或運輸任務、倉儲設施、車輛設備等情況組織物流運行計劃;
5、獨立完成2項本專業技術工作,或解決2個物流工程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三、工作業績與學術成果
(一)工作業績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完成的項目或課題,獲市(地)級科技成果獎;
2、參加完成的項目或課題,獲市(地)級三等獎;
3、獲得國家專利管理部門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共同發明設計人),專利內容應與申報的學科專業相符;
4、參加完成的技術引進、消化、應用推廣、改造或開發項目,已通過評審鑒定或成果得到應用;
5、作為技術骨干撰寫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已通過評審鑒定或頒布使用;
6、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解決了物流工程中的技術問題,提高了物流運行水平,提高了物流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了物流成本,或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7、作為技術骨干設計的運輸、倉儲等物流裝備,通過有關部門鑒定,有實際應用價值;
8、作為技術骨干設計的物流系統方案或完成的較大型物流項目方案論證、技術評估,達到設計要求,為決策提供了依據,組織實施后有明顯效果;
9、作為技術骨干完成大型物流生產,成果顯著。
(二)學術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統一刊號,且公開出版發行的科技類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字數1500字以上;
2、作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統一書號的本專業專著或譯著1部,或為大中專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數1萬字以上。
第十一條高級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一)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并在某一方面有深入研究。
(二)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基本掌握相關專業的有關知識。
(三)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技術政策和技術法規。
(四)熟悉相關專業主要技術知識和現代管理科學知識。
(五)熟悉本專業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一)具有解決本專業復雜技術問題、協調相關專業間技術配合問題和組織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任務的經歷與能力。
(二)負責并完成本專業1個專項技術工作。
(三)分析和研究本專業國內外技術信息,提出有價值的分析意見,并應用于實際工作。
(四)具有指導本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業務工作的能力。(五)被聘中級職務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個省(部)級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或課題,負責主要技術工作,并編寫相應技術報告;
2、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完成1個復雜的技術引進、推廣項目,或2個復雜的物流技術改造項目,并負責主要技術工作;
3、主持并作為技術骨干完成2項大、中型物流系統的方案設計;
4、主持完成1項大型物流全過程的組織管理,或1項較大型物流項目的方案論證、技術評估,并組織實施;
5、獨立完成2項復雜的技術工作,或解決3個復雜的技術問題;
6、作為技術骨干完成單項物流工程技術的應用工作;
7、作為技術骨干完成2項物流設備的技術與管理工作。
三、工作業績與學術成果
(一)工作業績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完成的項目獲得1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或專業獎,或獲得2項市(地)、廳(局)級科技進步獎或專業獎;
2、獲得國家專利管理部門授權的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或外觀設計專利3項(等級內額定人員),專利內容應與申報的學科專業相符;
3、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完成的項目或課題,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
4、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完成的項目或課題,通過?。ú浚┘壷鞴懿块T組織同行專家審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并產生顯著效益;
5、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編制的國家、行業或專業性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已通過評審鑒定或頒發使用;
6、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解決了物流工程中復雜的技術問題,提高了物流運營水平,明顯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物流安全保障技術水平,或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學術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統一刊號,且公開出版發行的科技類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每篇1500字以上;
2、作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統一書號的本專業專著或譯著1部,或為大中專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數3萬字以上。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評審標準中所規定的申報資格、評審條件等必須同時具備。
第十三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計算。
第十四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各級任職資格均指本專業的。
第十五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工作業績、學術成果均應為本專業的,且為任現職以后取得的。
第十六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級。
第十七條本評審標準由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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