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完善統計系列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能力與水平評價機制,推動高素質統計人才隊伍建設,結合黑龍江省統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實際情況,制定本評審標準。
第二條專業劃分
統計。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評審標準適用于在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專職或主要從事統計工作并具有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在職人員。
第四條資格名稱
統計系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為研究員級高級統計師。
第二章申報資格
第五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第六條晉升研究員級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必須是本專業被聘在崗人員,且任現職內綜合考核結果達到合格。
第七條學歷、學位與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研究員級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
一、具有博士學位,從事統計類或相關專業工作7年以上,受聘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二、具有碩士學位,從事統計類或相關專業工作12年以上,受聘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類或相關專業工作15年以上,受聘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四、不具備上述學位學歷,從事統計類或相關專業工作28年以上,受聘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7年以上。
第八條獲取及處理信息能力
一、外語要求
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外語成績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二、計算機要求
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計算機成績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年不允許申報:
一、弄虛作假,或竊取他人學術成果的;
二、經有關部門鑒定,發生責任事故的;
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其他情形不能申報的。
第三章評審條件
第十條研究員級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一、專業理論知識
(一)具有較高的統計專業領域政策理論水平,掌握現代統計學方法,熟悉與統計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并具有較強的統計實務操作技能,在省內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熟知國內外統計工作動態,具有綜合分析和處理解決統計工作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
(三)熟悉并掌握國內外統計及相關專業的前沿理論,對統計專業技術理論具有獨創性的研究。
(四)具有較強的理論研究和創新能力,能夠擔任學術帶頭人或主持開展重大統計理論科研活動。
二、工作經歷與能力
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過統計方法制度、統計調查方案5個,從事統計數據的搜集、整理、統計核算和統計分析研究工作5年以上;
(二)作為主要參與者,組織實施國家布置的大型普查2次或企、事業單位的大型統計調查工作5次以上;
(三)作為主要參與者,出版統計資料匯編、年鑒等年度統計成果類書籍5次以上;
(四)參與國家或省級下達的社會、經濟、統計科研課題研究項目3項以上,已結題驗收,成果在國內處于先進水平;其中:國家級課題為前5位參與者,省級課題為前3位參與者;
(五)主持市(地)級以上統計系統統計科研、統計出版、統計教育、統計信息技術工作10年以上,成績顯著者(須提供相關材料)。
三、工作業績與學術成果
(一)工作業績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ú浚┘壱陨峡蒲谐晒泉勔陨溪勴棧ǖ燃墐阮~定人員)。
2、在組織指導本單位、本行業統計工作中,業績突出,被?。ú浚┘墭I務主管部門評為先進工作者或先進集體中的先進個人;
3、作為主要成員,組織實施國家布置的大型普查項目,取得較好效果,獲得?。ú浚┘壪冗M個人3次或市(地)級、廳(局)級先進個人4次的獎勵;
4、作為主要執筆人(前3位)撰寫的統計分析報告,在國家專業評比獲三等獎3篇或全省綜合評比獲二等獎4篇;
5、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論證,提出的建議和措施被縣以上政府采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學術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統一刊號,且公開出版發行的科技類或社科類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5篇,每篇字數1500字以上;
2、作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統一書號的本專業著作或譯著一部,或為大中專院校采用的本專業教材一部,字數8萬字以上。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評審標準中所規定的申報資格、評審條件等必須同時具備。
第十二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計算。
第十三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各級任職資格均指本專業的。
第十四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工作業績、學術成果均為本專業的,且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后取得的。
第十五條本評審標準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級。
第十六條本評審標準中規定的高級任職資格的取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考試或評審年限要求。
第十七條本評審標準由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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