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醫學交流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中心以構建上海國際醫學交流資源信息共享平臺為目標,以促進上海醫藥衛生人才培養、促進上海醫學科學發展、促進上海公共衛生服務改善為宗旨。
中心的業務范圍包括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醫藥衛生培訓、咨詢服務、醫藥衛生事務服務、醫療衛生綜合責任保險和上海醫療旅游信息平臺等。中心通過各種方式推動上海醫藥衛生界人士同海內外相應機構及個人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自成立至今,中心已同4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與合作。
因業務發展需要,現決定就以下崗位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1、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部:項目主管1名
2、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部:項目助理1名。
3、醫藥衛生咨詢培訓部:項目主管1名
二、招聘職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
(一)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部項目主管主要職責:
1、配合落實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國內外來訪團組接待、因公出入境辦理和國際行程安排。
2、協助開展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外事處交辦項目的策劃、組織和實施。
3、獨立開展新項目的拓展和全流程管理,包括項目策劃、組織、實施,總結以及中心國際交流與合作相關項目的談判、合作協議起草、預算編制、決算。
4、開展與中外專家、中外醫學學術團體及相關國際組織的聯系,構建和管理相關數據庫。
(二)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部項目助理主要職責:
1、配合項目主管,落實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外事處交辦的國內外來訪團組接待。
2、配合項目主管,開展新項目的拓展和全流程管理,包括項目策劃、組織、實施,總結以及中心國際交流與合作相關項目的談判、合作協議起草、預算編制、決算。
3、配合項目主管,開展與中外專家、中外醫學學術團體及相關國際組織的聯系,構建和管理相關數據庫。
4、在項目主管指導下開展醫療機構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跟蹤和信息收集。
(三)醫藥衛生咨詢培訓部項目主管主要職責
1、負責跟蹤、收集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關于醫藥衛生方面的政策、法規,收集、分析與醫藥衛生產業相關的技術發展動態和相關科技成果產業化前景的信息。負責組織將一些主要的醫藥衛生政策、管理制度根據要求翻譯成相應語種版本。
2、結合上海醫療旅游產業發展,開展上海多元化辦醫政策咨詢和上海醫療旅游信息平臺建設。
3、貼近醫學科學發展特點,獨立策劃和開展面向臨床醫生、護理人員以及藥師的專業性培訓。
4、貼近醫療管理工作需求,獨立策劃和開展面向醫療機構不同層面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5、獨立策劃和組織醫藥衛生相關會議和展覽,開展新項目的全流程管理。
(四)崗位要求
1、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2、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具有一定的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技能。
3、具有較強的項目開拓、組織、協調和操作能力。
4、精通一門以上(含一門)外語,熟練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
5、具有醫療、衛生、或相關管理專業教育背景、相應專業碩士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承擔過國家或上海市相關重點研究課題以及有海外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6、其中國際醫學交流與合作部項目主管、醫藥衛生咨詢培訓部項目主管必須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7、有過一年以上海外工作經驗、或曾在知名國際醫藥公司市場部、學術推廣部工作經歷優先考慮。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請將個人簡歷(寫明申請職位)、學歷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EMAIL至:shirley_li0845@hotmail.com。通過資格審核書面考核的人員,在面試時將有關的證明文件原件隨身攜帶,以備審核。
報名日期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2、資格審查
中心按崗位要求,對報名資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
3、招聘形式
根據崗位職責要求,按1:3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員人數,組織考核。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4、身體檢查
按照考核結果,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察
由中心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學歷學位和誠信記錄等。
6、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本單位網站(www.simec.org.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無異議,簽署聘用合同。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它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待遇從優。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后,中心將視工作實績和表現,優先遴選優秀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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