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的合理流動,逐步實現城鄉教育協調均衡發展,構建公開、公平、有序、擇優的選調機制,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調條件
1、縣內在編正式教師,教齡滿三年(時間計算至2014年8月)。
2、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第必須全部合格以上;
3、義務教育學校參加進城選調各學科教師近三年個人教學業績考核不能有D,但C不得超過2個(只考核五個學期);
4、師德良好,無違反師德一票否決規定的;
二、選調程序
1、確定選調崗位
在學校編制內,根據城區學校緊缺學科崗位需求,確定選調崗位人數。每個選調崗位按照報名人數2倍的比例進行核定,不足的核減或取消,報名后一星期內公布報名結果。
2、選調方式
教師進城選調采用綜合考評形式,包括筆試、面試、附加項三塊。
(1)筆試:
教師選調的筆試內容與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相同,但只考學科專業知識,卷面分為100分??荚嚂r間、考試地點與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一樣。
(2)、面試:
報考教師按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實際選調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面試滿分100分,由兩個面試區塊分數合成:選調學校面試占40%,教育局組織面試占60%。學校面試由崗位選調學校自行組織,面試方式、面試時間由學校自定,但要在7月15日前完成;局組織的面試與新教師招聘面試同步進行。面試合成的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為選調對象。
(3)、附加項:
A、個人榮譽加分(限加3分):教師個人在近三年(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取得的各級各類獎勵(不含指導學生獲獎)及論文和科研成果。
榮譽項目參照《三門縣義務教育學校發展性評價評分細則》B13項所列,頒獎單位包括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業務部門。論文要求:在公開刊物發表的,必須有cn—號(國內統一刊號)或有lssn—號(國際標準刊號),同時還要有郵發代號。高校學報只要求有cn—號(國內統一刊號)或有lssn—號(國際標準刊號)。不含在增刊、副刊、專輯、論文集上發表的論文等。由本人提供,學校初步核定,交局人事科匯總,最后由縣考核組審定。
B、新教師掛職、骨干教師頂崗經歷加分(限加2分):教育局安排的在城區公辦學校頂崗的農村骨干教師、掛職鍛煉新教師,按照其頂崗、掛職經歷,頂崗的每學年加0.5分,掛職鍛煉的每學年加0.25分。
(4)、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45%+面試成績(學校面試40%+局組織面試60%)×50%+附加項得分。
成績小數點后數字均保留兩位。
三、監督機制
1、局監審科將對教師進城選調全程監督。
2、選調中各個塊狀的分數及最后結果都在三門教育網上公示。
3、參加選調的教師應實事求是提供相關材料,如果弄虛作假,二年內不得參加進城選調。學校要嚴肅面試紀律,嚴格面試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如果違紀違規,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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