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建筑材料專業工程師須掌握本專業對口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以及本專業的標準、規范、了解相關專業知識和本專業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有較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技術問題,業績較顯著,取得一定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中取得較好效果;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有培養和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水泥及水泥制品、玻璃及深加工制品、玻璃纖維及其制品、建筑衛生陶瓷、墻體材料、化學建材、裝飾裝修材料、非金屬礦產加工及制品、建材機械、建材生產自動化控制與電氣及其它硅酸鹽材料等專業的研究、設計、生產及其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管理、科技信息、綜合利用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或大學本科??飘厴I,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4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是省(部)級以上研究項目的科技攻關或研究開發全過程的主要參加者,完成情況較好;
(二)曾是本行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項目的主要參加者,能獨立承擔項目全過程和具有解決較復雜問題的能力;
(三)曾參加市、廳級以上研究課題二項以上,并是單項研究報告的撰寫人;
(四)掌握本專業生產技術或管理方法,負責或組織處理過生產技術和管理中出現的較復雜問題,并取得較好效果;
(五)曾參加本企業兩項以上生產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工作,成績突出;
(六)擔任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并取得較顯著成績。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獲有一定價值或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本專業發明專利一項;
(三)完成的研究開發或成果推廣項目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得到相關方面認可;
(四)承擔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設計項目一項以上,并經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論證通過;
(五)主持或主要參加完成本專業生產技術改造或技術攻關項目,經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六)在生產、技術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企業產品水平、產品質量、企業管理有明顯提高和改進,經濟效益較顯著,并得到相關方面認可。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撰寫有價值的專業技術分析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二)在市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三)撰寫本人直接承擔項目的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2篇以上。
八、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
(二)本資格條件規定的工程項目或課題等級,參照有關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有關規定執行,沒有明確等級劃分的,可根據其相當規模與技術復雜程度,比照執行。項目或課題包括國家和省、部委下達的或合同規定的兩類。
(三)本資格條件要求的經濟指標將隨生產力發展平適當調整。
(四)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在項目中承擔主要工作,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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