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治金專業高級工程師須系統地掌握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練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法規,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時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有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技術問題,業績顯著,取得較大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或引進、消化、吸收新技術中取得良好效果;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有培養和指導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金屬采礦、選礦、鋼鐵治金、金屬壓力加工、治金動力、治金自動化、金屬材料及熱處理、治金焦化熱能、治金設備、治金耐火材料、治金實驗、有色治金等專業的科研、規劃設計、生產、技術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獲得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職得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或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工程師5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較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科研開發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一列條件之一:
1、有主持、承擔大、中型工程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全過程的經歷,或在某一分支領域有效果顯著的技術性突破,對項目的完成有重大貢獻;
2、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本行業難度較高、較復雜的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項目二項以上,得到同行專家認可并推廣運用和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作為技術骨干,參與過大型企業、?。ú浚┘壱陨现攸c工程項目或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的消化吸收工作。
(二)從事規劃設計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一列條件之一:
1、有主持承擔大型或重點工程項目二項以上設計工作全過程的經歷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大型冶金工程項目本專業分段全過程的經歷,并圓滿完成任務;
2、承擔、負責過的重點建設項目二項經?。ú浚┘夠炇栈蜩b定;
3、承擔、負責過大型企業、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二項以上。
(三)從事生產技術落后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一列條件之一:
1、有參加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設備改進、工藝技術和產品質量改進項目全過程的經歷或主持、負責過大、中型企業主要生產廠、部生產技術發展規劃、重大生產技術措施項目的制定、實施,效果良好;
2、作為技術骨干主持參與過重大工程的技術規劃、計劃、技術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3、獨立承擔過企業技術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管理、安全技術管理、專項技術管理等到管理文件的制定、實施全過程,并經實踐效果良好;
4、在企業的生產、技術、質量管理或新產品、新工藝推廣中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處理過重大生產、管理、技術、問題,或解決疑難技術問題兩項以上,或曾負責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技術、設備等。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具備以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國家或?。ú浚┘壸匀豢茖W獎、科技進步獎、優秀新產品獎、優秀設計獎等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二)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一、二等獎獲獎項目一項或三等獎獲獎項目二項的主要完成人;
(三)獲得本專業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并已取得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提出本專業新理論、新技術、新工藝或新方法、新材料經市以上相關方面專家鑒定認可,在某一方面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五)在設計、施工或在設備的運行和維修中,解決重大技術難題,經市以上相關方面專家鑒定認可,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主要貢獻者;
(六)在改進現有工藝流程或選用新設備對提高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或開發新產品,擴大應用新領域等方面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市以上相關方面專家鑒定認可,做出過突出成績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干;
(七)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創新發展使之與國產設備、原材料配套,達到國內或省內先進水平,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干;
(八)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方面有突出成績,達到國內或省內先進水平,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撰寫有較大價值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下之一:
(一)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三)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宣讀交流論文2篇以上;
(四)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技術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八、破格條件
為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突出貢獻者,并取得工程師資格二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可破格申報:
(一)獲國家級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項的主要完成人;或獲?。ú浚┘壸匀豢茖W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一項或三等獎二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二)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處于本行業領先水平,并被?。ú浚┘壥谟鑳炐憧萍脊ぷ髡邩s譽稱號。
(三)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中的技術負責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項或中型工程二項以上,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并通過省級權威部門鑒定,填補了省內外技術領域空白。
(四)在國家級學術刊物上發表有價值的學術論文三篇、省級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專著一部(獨著十萬字以上,合著二十萬字以上)。
九、附則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
(二)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級額定獲獎人員(以獎勵證書為準)。
(三)疑難技術問題——指在項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本專業領域中最重要的技術問題。
(四)主持或負責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指負責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的總體設計、論證、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并承擔其中重要技術工作。
(五)技術骨干、主要參與(加)技術負責人——指為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的某一方面的技術負責人或具體承擔某一項主要技術工作,并完成其中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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