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考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考核準備工作和監考工作。
2、監考人員在監考期間,必須佩帶監考證。
3、開考前,監考人員要認真宣讀《考場規則》,提醒考生不得將資料、手機等規定以外的物品帶至座位。
4、監考人員要認真檢查核對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考報告處理。
5、考場內應保持安靜,特別是聽力考核時監考人員盡量保持安靜,不影響考生答題;筆試考試時兩名監考人員須一前一后流動監考,維護好考場紀律。
6、監考人員在監考期間,不得隨意離開考場。
7、監考人員在監考時,不得看書報,不得開手機,不得打瞌睡,不得在考場內吸煙、談笑。
8、監考人員不得抄題和做題,不得傳遞任何材料。
9、監考人員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表。
10、監考人員要嚴格監考,在考核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反《考場規則》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向主考報告,主考視其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當場通知該考生,并將其準考證號和違紀違規行為在考場記錄表上如實詳細記錄,當由主考和監考人員簽字備案。
11、考核實施過程中,如發生考生生病、設備發生故障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主考報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2、考核期間考生確需去洗手間的,需要監考人員陪同。
13、主考負責考點考核的全面工作,檢查監考人員的工作和考生的考核情況,處理考場上發生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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