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專業技能考試和教學實踐考試,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教學實踐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所有分數核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1.筆試??荚噧热莺逃龑W、心理學及相關民族音樂作曲、節目創編等。
2.專業技能考試??荚噧热轂樽赃x民族樂器演奏、樂隊指揮。
3.教學實踐考試。筆試成績加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5名對象參加教學實踐考試(不足5人的則全部參加教學實踐考試)。主要考察應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
4.確定入圍人員
教學實踐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30%+教學實踐考試成績×40%)按擬招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予以公示。遇總成績同分的,以教學實踐考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如教學實踐考試成績亦相同,則以音樂素質考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音樂素質考試成績亦相同,則教學實踐加試。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