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成人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嘉善縣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總體規劃,為加快適應我縣職業教育形勢的變化,滿足中職類學校專業教師的師資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現就2014年嘉善縣中職類學校專業教師優先招聘工作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況
(一)參與中職類專業招聘的學校。嘉善縣中等專業學校、嘉善縣信息技術工程學校。
(二)招聘人數。嘉善縣中等專業學校4名,嘉善縣信息技術工程學校5名,合計9名。(招聘學科分布以及具體學科條件見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應具有學校對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和教師資格,非師范類必須在錄用后2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本次招聘采用赴高?,F場招聘方式。
(一)考點安排
由教育局和招聘學校成立招聘工作組分赴7所高校進行現場招聘,每所高校將作為一個考點。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前來應聘。應聘日上午9:00-11:30接受報名,下午進行筆試和面試考核。以招考時間為順序,相關招聘崗位若在前一考點中已招滿,下一考點將不再推出,依次類推。
各考點具體招聘時間和招聘學科等安排如下:
考點序號 | 考點 | 招考時間 | 招考學科(附件1) |
1 | 浙江財經大學 | 11月13日 | 職高財會 |
2 | 浙江工業大學 | 11月13日 | 職高電子、職高機械、物流、電子 |
3 | 浙江大學 | 11月14日 | 電子商務、物流、農藝、電子 |
4 | 浙江林業學院 | 11月14日 | 農藝 |
5 | 中國美院 | 11月15日 | 平面設計 |
6 | 浙江師范大學 | 11月15日 | 電子商務、平面設計 |
7 |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 11月18日 | 職高電子、職高機械 |
(二)招聘的相關事項
1.報名: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同一考點,每人限報一所學校。由本人填寫《嘉善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1)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和專業水平、能力等內容);
(2)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3張。
無法現場提供有效書面證明材料的,也可由所在學院或系提供證明材料(但在擬錄用后必須提交原件)。
2.筆試:以不少于1:3的比例由考核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筆試測試,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比例要求的,招聘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3.面試:筆試后,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考核職業類學校教師的基本素養和專業能力,采用專家問答或試講等形式。
4.確認意向:對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在最低分數線(60分)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1:1確定錄用意向(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招聘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
5.體檢、考察。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對擬確認意向的對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由學校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此名額不再遞補。
6.公示擬聘用名單。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縣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四、辦理擬聘用手續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同級政府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應在2014年8月5日前憑檔案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文件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它事項
1.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規定: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2.如發現在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教育局將不予聘用。
3.非師范類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錄用人員,二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師范類畢業生要求在報到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4.招聘公示結束后,如遇聘用人員變動,不再依次遞補。
5.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6.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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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doc》來源于浙江省嘉興市嘉善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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