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免試條件
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非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5年。
二、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雷擊滿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取得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3、在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且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2年。
4、在1999年4月7日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且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