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怒江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中筆試有關加分政策的規定,現將加分類別一欄做如下說明,享受加分的考生需準備好相應證明,以備資格復審時提供。
01、傈僳族、獨龍族、怒族、普米族筆試成績加10分。
02、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03、革命烈士子女加5分
04、“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05、“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獎筆試成績4分
06、“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銀獎筆試成績3分
07、“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銅獎筆試成績2分
08、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后,筆試成績加4分。
09、對我州服務期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4分。
10、報考衛生技術崗位,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筆試成績加10分。
11、無加分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