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直學校、和平鎮小學教師缺額情況,決定面向全縣在職正式教師公開遴選部分學科缺額教師。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學校及職位職數
全縣共遴選教師82人。其中高中專任教師29人,初中專任教師15人,小學專任教師36人(具體職位職數見附表)。
二、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本次遴選面向本縣在編在職教師(校長、副校長、城區學校教師不能報考)。
(二)遴選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以上。任教學科是統考科目的,參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當年所任教學科統考成績必須在本鄉(鎮)內同級同科獲前三名;所任教學科是非統科目的,參加工作5年(含5年)以上,年度考核為合格且至少一次為“優秀”,或有支教一年的工作經歷。
2、高中專任教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初中專任教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初中以上教師資格。
4、小學專任教師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和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5、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必須具備特殊教育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本專業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或其他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三、遴選工作原則及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公布實施方案、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統一筆試、試教、考核合格后,實行定校參加遴選。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時間:2013年8月9日至10日止。
資格審查:凡參加遴選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所在學校和教育管理中心出示的參加工作時間、近五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及本學期學科統考成績排名證明或非統考科目參加工作時間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實行分學校分學科報名。
考生報名時必須認真填寫《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縣直學校、和平鎮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并準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及電話。如通知時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間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時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報名及考試費每人100元。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
2013年8月15日。報考者持報名收據在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科領取。
五、遴選辦法
采取筆試、試教、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和平鎮一完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成績實行一百分制。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相應層次的專業知識和新課程理念(特校教師考小學語文或數學專業知識)。
(二)試教
從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確定試教人員,試教實行一百分制,試教內容按所報學段學科分別為高中、初中、小學教材。
試教方式:1、根據學科分組情況,臨時抽簽確定順序號;2、筆試入圍人員臨時抽簽決定試教課時,備課20分鐘后進入考場進行試教,由評委根據應試人員授課質量量化評比打分。試教時間每人為20分鐘。
試教時間:2013年8月20日上午8:30分
試教地點:和平鎮一完小
(三)考核
按筆試成績的60%和試教成績的40%計入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人員進入考核(達不到1:1比例的全部進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此崗位不再遞補。成績末位并列的一并納入考核,考核合格者一并錄用。對已進入考核范圍的報考者,由縣教育局組織考核,考核時間為2013年8月25日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為不合格:
(1)違規、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處理者;
(2)病假年累計超過6個月或事假年累計超過2個月者;
(3)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
(4)考試作弊者;
(5)師德、師風差,工作懈怠,敬業精神差者。
(四)聘用方式
考核合格者由教育局行文聘用。
凡聘用人員全部試用一年,一年后由縣教育局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任教。被聘用人員專業技術的崗位等級聘用,由學校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及職稱考核聘任方案,按照規定程序參加學校重新考核上報聘任。被聘用人員三年內不得調整到其它學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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