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單位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少數民族語文事業的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等文件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名條件的2009年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及技能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4.身體健康,符合我辦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見后)。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二)招聘名額、專業及要求
招聘崗位: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少數民族語言文學
學歷:碩士及以上
招聘人數:2人
其他資格條件:熟悉少數民族語言
招聘崗位: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計算機
學歷:碩士及以上
招聘人數:1人
(三)招聘崗位要求
1.專業人員崗位要求符合規定的任職條件,身體健康,無不適宜從事專業工作的疾病。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掌握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知識,能夠從事理論研究工作,能熟練使用電腦,英語四級以上;計算機專業人員要求具備數據庫建設及日常計算機網絡維護技能。
2.前來應聘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人員要求熟悉至少一種少數民族語言。
三、招考方式
(一)報名方式
應聘者按照我單位的招聘條件、要求,持求職材料,包括:自薦書、簡歷,同時附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榮譽證等(要求有原件及復印件),前往云南省民語委辦公室秘書科報名,材料中應注明應聘崗位和個人聯系電話,若無法聯系者我辦按棄權處理。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09年8月20日至21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地點:云南省昆明市環城西路170號民族大廈六樓
聯系電話:0871—5322919
聯系人:何歌、祁文秀
(三)招考程序及考評時間
1.報名:由應聘者向省民語委辦公室提交報名材料。
2.資格審查:云南省民語委辦公室收到報名材料后,安排人員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程序及時間
根據云人〔2007〕9號文件,我單位擬定于2009年8月25日至
26日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招聘崗位所要求具備的綜合素質及技能(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以及實際操作能力、實踐技能等)。面試結果于面試結束后即公布。
4.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地點在昆明環城西路170號民族大廈六樓。
5.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數。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費用自理。
(3)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6.聘用審批:經面試、體檢及審查合格者,我辦將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報省民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聘用人員待遇
對確定的擬聘人選,報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職工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它事項
(一)云南省民委人事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面試教材。
(三)未盡事宜由云南省民語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試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嚴格按省價格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收費單位應向應聘人員出示《收費許可證》。否則,視為違規收費。如有違規收費行為,歡迎向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舉報。
二○○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