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市、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定向招聘若干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共招聘教師15人。其中數學職位5名(小學數學職位4名,初中數學職位1名),小學語文職位6名,小學美術職位2名、小學體育職位2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寧??h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服務期必須達到五年以上。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體、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具體條件
1、語文職位:具有寧海戶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對口,不限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30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數學職位:1具有寧海戶籍(生源)的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對口,不限教師資格證書。2具有寧海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的社會人員,專業對口,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30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美術職位:具有寧海戶籍(生源)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要求專業對口,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年齡放寬到35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體育職位:1具有寧海戶籍(生源)的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體育專業,不限教師資格證書。2具有寧海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的社會人員,體育專業,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30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③符合縣人事局、教育局、體育局《關于寧海縣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的工作意見》(寧人[2009]3號)中所規定條件的允許報考體育職位。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統一測試、體檢、擇優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為:
(一)報名
1、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9時至7月30日17時止。
報名地點:寧??h教育局101辦公室(寧??h躍龍街道人民路290號)。報名時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二寸照一張(應屆生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空白就業協議書)。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測試
筆試時間統一為2013年8月13日,內容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8月12日上午9點至11點,地點寧??h教育局102辦公室),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時須帶身份證、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相結合,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2比例(不足1:2的以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成績)。面試為報考學科教材內容的模擬上課和評委提問。根據報考者口頭表達、儀表教態、分析問題、專業知識面、教育學心理學應用、教材處理、教案、板書等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分。其中美術、體育需增加技能測試,面試與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測試的專業按面試60%、技能40%比例計算面試總成績。面試與技能測試成績均需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加上面試成績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尾數四舍五入)。
(三)體檢
按招聘職位指標從測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體檢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計算)。如同一職位最后1名擬聘用人員出現并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加試筆試,以加試后的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項目標準參考《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淘汰,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及簽訂就業協議書
經體檢合格,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者(有異議而查無實據者)應屆生與縣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派遣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分配去向
本次招聘職位的聘用對象均實行定向分配。
1、語文職位測試總分前三名從高分到低分分別分配至薛岙小學、溪邊小學、東倉小學,其余聘用對象均分配至西店鎮下屬片校。
2、數學職位聘用對象按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分配至胡陳初中(1名)、胡陳小學(2名)、溪邊小學(1名)、東倉小學(1名)。
3、美術、體育職位聘用對象均分配至西店鎮下屬片校。
(六)聘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聘用。
1、在報考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2、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受過刑事處罰的;
3、聘用人員8月份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下屬學校,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報到時間另定);
4、不能按時取得學歷(應屆生限2013年8月10日前)、教師資格證書的(師范類限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限2015年8月10日前);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員到2013年11月份左右,經縣教育局、人社局核實應聘者的檔案材料,符合招聘條件的,發文批準進入事業編制。如有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應聘者,已簽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因此,再次提醒廣大應聘者認真閱讀公告內容,符合條件者報名應聘。按規定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內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試用期間身體、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條件未聘用后形成學科職位空缺不遞補。
新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聯系電話:0574-65259627、65259628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65566610
(七)本公告由縣教育局、人社局負責解釋
寧??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nhrs.gov.cn
寧??h教育信息網:www.nhedu.gov.cn
寧??h人社局
寧??h教育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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