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拱墅區有關部門批復,拱墅區教育局2013年招聘已公示人員將辦理錄用手續,具體通知如下:
一、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一)向你現任教學校申請辦理調出手續,由主管教育局(或人事局)開具《商調函》(抬頭寫“杭州市教育局”)、《商調表》等(注:需要我局先發錄用函的請與我們聯系)。另還需準備以下材料:
1.調入人員申請表(一式二份),此表從附件下載;
2.調動人申請報告(本人簽名),抬頭寫“拱墅區教育局”;
3.學歷證書(從中專起的所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普通話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結婚證書、配偶在杭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照顧夫妻分居者提供);
5.隨軍審批表、部隊干部任命表原件及復印件(照顧隨軍家屬者提供);
6.主要榮譽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3項。
注:杭州城區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在城區間直接商調。
(二)以上材料在8月7-8日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二、應屆畢業生
(一)未簽《就業協議書》人員,先到應聘單位簽《就業協議書》,然后攜《就業協議書》、畢業證、學位證于8月1-2日至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蓋章,杭州生源的畢業生請帶戶口本和身份證,外地生源的畢業生請帶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原件;
(二)應屆畢業生報到時間為2013年8月12日至13日;2013年新教師(大學畢業生)報到須知已掛在拱墅教育網“政務公開—教師招聘”欄。
三、在杭州城區任教的非編制老師
8月1-2日持身份證明到組織人事科辦理相關手續(開具調檔函等)。
拱墅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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