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規定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關于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規定》、《北京交通大學關于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規定》和《北京交通大學關于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規定》的對于制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要求,研究生應在入學后兩個月內,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本專業的培養方案,完成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編制工作,并在通過學院審核后,在以后的學習過程中嚴格執行。
二、個人培養計劃的系統錄入與維護
1、學生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根據本專業的培養方案(培養方案以《研究生教務系統》中指定的為準,學生登錄系統后能夠看到與本人對應的培養方案),完成個人培養計劃的編制。
2、在開學第7周之前,將個人培養計劃錄入到《研究生綜合教務系統》中。
具體操作如下:
(1)登錄《研究生綜合教務系統》,點擊“培養計劃”進入個人培養計劃維護頁面。
(2)點擊“編輯”,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完成后點擊“保存”提交。
(3)點擊“編輯培養計劃課程表”,進入培養計劃課程維護頁面。完成上述(2),第一次進入本頁面時,呈現的是所有培養方案課程。《研究生綜合教務系統》默認將對應培養方案中的所有課程添加到學生的個人培養計劃中。
培養計劃維護的任務就是,去掉培養計劃課程列表中多余的課程,添加列表沒有而導師指定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課程,將列表中課程的課程屬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
頁面下方,系統提供了兩種方式允許學生將課程列表中沒有的課程加入到列表中。
列表課程的右側操作欄提供了“刪除”和“修改”兩種選擇,允許學生從列表中刪除該課程,或修改該課程的屬性。
只知道課程名稱,不知道課程編號的課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詢課程”進行查詢,也可以到“課程信息”功能欄查詢。
三、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具體管理規定
1)研究生入學后,應在兩個月內,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根據本專業的培養方案,編制完成個人培養計劃。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必須符合培養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可以在就讀期間隨時對培養計劃進行調整和修訂。建議同學們在每學期的開學第1—第6周進行培養計劃維護。
3)列入培養計劃的各門課程的課程性質和課程屬性應符合培養方案的要求。
4)學生可以調低培養計劃中課程的課程性質和課程屬性,但不能調高。研究生公共課(外國語課、政治理論課)的課程性質和課程屬性不允許調整、改變。
5)已修課程的課程性質和課程屬性不能修改。
6) 每學期第7周開始,該學期所選課程的課程屬性不能再行修改。
7) 原則上,列入培養計劃的課程必須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過以上成績。
四、重要提醒
(1)因個人未按時修訂培養計劃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2)試圖通過修改課程屬性提高學位課平均分,以影響獎助學金評定的請求不予受理;
(3)指導教師要求,需將培養方案以外課程作為學位課列入培養計劃的,需按規定程序填寫《個人培養計劃變更表》,并由學院提交經主管院長簽字并蓋學院章的“學位課程認定”報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
有關個人培養計劃編制方面的問題可發郵件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辦公郵箱:yjsypyb@m.bjtu.edu.cn尋求幫助。
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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