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州市納溪區教育事業單位決定選調教師56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具體的選調職位見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教育事業單位選調職位表》。
二、報名條件
1.全額事業在編在崗教師(工人身份除外);
2.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教育事業單位選調職位表》)。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和教齡年限計算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如“38周歲及以下”是指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或者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者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或者近五年來獲得市委市政府、省級部門及以上表彰的人員,或者具有市級名師、市骨干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市級賽課等級獎及以上榮譽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4.思想道德品質好,近五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具有擬調崗位所需的知識和能力;
6.身體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近五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試用期內在編在崗教師;
(6)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等)不同意報考的;
(7)納溪區新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原單位工作未滿三年的;
(8)其他不適宜報考的。
三、選調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6日 至月7日7(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資格審查合格后隨即發放《準考證》。
3.報名地點:納溪區教育局大會議室。地址:納溪區政府大院內;聯系人:陳金才;聯系電話:0830-4282240。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第一學歷和最終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和聘用期內合同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須加蓋原單位鮮章,否則資格審查不合格,不能進入考試;
(2)符合加分條件的,需提供加分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瀘州市納溪區教育事業單位選調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貼近期1寸免冠照片;
(4)本人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統一在報名表中簽字蓋章,不另提供證明。
(5)有工作(從業)經歷要求的,統一在報名表中簽字蓋章,不另提供證明。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考試及計分
1.考試采取專業化面試,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遇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根據情況確定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減或取消該選調職位;
2.成績計算方法:分為面試成績和業績加分(業績加分在面試前通過納溪區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其中:面試成績100分,業績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總成績=面試成績+業績加分。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钄y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 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照擬選調人數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
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由教育、人社部門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列為考察人選。
經考察后如無合適人選的,經人社部門同意后,取消該職位選調。
(四) 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列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執行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區內教師可不參加體檢。
(五)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對擬選調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12407)。
(六)調動
經公示不影響調動的,按相關程序報批后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的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2.從區外選調到我區的教師須在選調單位工作滿3周年后才能流動,在簽訂聘用合同時予以明確。
3.選調到英才學校的初中教師身份保留在納溪中學,小學教師身份保留在逸夫小學,相關待遇由英才學校決定。
4.本公告由納溪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5.選調其他有關事項將隨時在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請各位報考人員注意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附件:
《瀘州市納溪區教育事業單位選調報名表》來源于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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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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