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解決農村幼兒園教師供需矛盾,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根據《關于面向杭州市蕭山區、余杭區和五縣(市)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的通知》(杭政辦函〔2013〕60號)精神,2013年我縣將繼續招收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疲?0名(文、理科各10名)?,F將招生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具有桐廬縣戶籍(2013年6月22日之前落戶)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有志于長期從事農村學前教育工作,身體健康。
二、定向培養的承辦院校
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承擔學前教育專業(??疲┯變簣@教師定向培養工作。杭州師范大學通過選派師資、共同參與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等,進一步加大對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的指導和幫助力度,確保定向培養工作的質量。
三、定向培養的招生程序
(一)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根據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在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提前錄取。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將符合高考體檢要求的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等基本素質進行綜合面試,具體面試方案由招生院校制定。經綜合面試后,由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報縣教育局。
(三)根據招生院校綜合面試后提供的名單,按招生計劃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桐廬教育信息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定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由招生院校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予以錄取。
(四)招生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定向培養學生名單抄送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備案,并建立考生誠信檔案,跟蹤管理。
四、定向培養學生的管理
經招生院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生,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等執行和該專業通過高考統一錄取的學生同一收費標準。定向培養學生在修讀年限內可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助學金補助,并享有獎學金評選資格。定向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轉校和轉專業學習。
五、定向培養學生的就業與待遇
2013年入學的定向培養學生學習期滿后,按期畢業并通過國家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返回我縣農村幼兒園工作??h教育局、縣人社局將組織按期畢業并符合條件的定向培養畢業生統一體檢,合格的將依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有關規定和相關人事管理程序辦理錄用進編手續,派遣至農村幼兒園任教。定向培養學生在農村幼兒園試用一年經考核合格的,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含試用期)。定向培養學生在高校學習期間和工作期間皆需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事項
定向培養學生招生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明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本公告由桐廬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4218512(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歡迎我縣廣大高中畢業生積極報考。
附件:2013年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招生工作進程安排
桐廬縣人社局 桐廬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
附件:
2013年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招生工作進程安排
(1)8月3日8:30~17:30,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http://www.zjzs.net/)填報志愿。
(2)8月5日,桐廬教育信息網(http://www.tledu.net)在發布參加面試名單及考生面試具體須知。
(3)8月6日,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橋校區進行面試。
(4)8月7日~9日,對面試后擬錄取的考生在桐廬教育信息網公示3天。
(5)8月10日,擬錄取、經公示無異議考生到縣教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
(6)8月12日,完成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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