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持續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正在威脅原本就壓力重重的我國就業。來自官方的統計稱,當前我國失業農民工兩千萬,即將畢業的大學生逾六百萬,此外還有城鎮新增失業者以及非應屆待崗大學生。
不少人都還記得,2008年一則關于“五千大學生競聘某洗浴城”的新聞,曾引發我國社會的高度關注和激辯:擇業觀的進步?高等教育的悲哀?抑或是無奈的嚴酷現實?同時,人們看到的事實是我國城鎮失業率在進一步攀升。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形勢下,我國政府正全力主導經濟增長模式向內需型轉變,但無法保障穩定的就業也就無以促進內需的有效增長。對我國政府而言,保增長、促就業已變得日益迫切。
與西方發達國家不同,對于我國這樣一個距離完成城鎮化進程目標尚有很長道路要走的大國而言,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可做,其間蘊含的巨大發展需求,不僅為世界投資者所看好,更足以為國內就業提供持續動力與廣闊天地。
相關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人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一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人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相關項目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項目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人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后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肘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并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采取網絡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并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后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托管等服務,并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并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熱點透析
就業,是衡量宏觀經濟發展健康與否的重要指標,同時與宏觀經濟發展緊密相連。當前,全球金融危機正加速從虛擬經濟向實體經濟、從發達國家向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蔓延。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Ⅱ向進一步顯現,我國經濟和就業形勢面臨嚴峻挑戰。
可以說,就業問題是公務員考試命題的熱點,在眾多地區的申論、公共基礎知識、面試等考試中都曾出現過。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眾獲得收入、維持生計和進一步改善物質、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徑。解決群眾的就業再就業,就是解決民生的根本問題。就業問題集中在兩方面:一方面,由于經濟增長趨緩、社會勞動力迅速增長等原因造成的就業率下降,大量社會勞動力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崗位。隨著這類社會成員的增多,逐漸積累成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構成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勞動者在經濟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社會成員對現狀產生敵對情緒,社會不能達到“安居樂業”的狀態。這兩種情況與我國建設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是相悖的,因此,解決就業問題是各級政府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點。目前,從就業人群來看,大學畢業生、農民丁等群體的就業問題已經取代“4050人員”失業問題。成為當前我國社會面臨的一大社會難題。
分析就業問題需要從問題產生的原因、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角色定位、我國政府的宗旨等方面綜合考慮。在答題的過程中,需要運用經濟學常識、管理學常識,結合對時事、國家就業政策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