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聘期屆滿特崗教師報考公務員筆試加4分的公告關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報考公務員優惠政策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原人事部、中編辦聯合下發的《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省編辦聯合下發的《關于貫徹執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實施意見》(云教人〔2006〕28號)的規定: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享受中組部等部委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由于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云人〔2007〕4號),規定了“三支一扶” 大學生在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4分,所以根據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參照我省“三支一扶”的標準,對于聘期屆滿的“特崗教師”報名參加2009年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給予筆試成績加4分的優惠,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