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心區擬面向全國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選調5名法官、面向全國公開選調3名其他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國公開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選調。
二、選調條件
本次選調共性條件為政治立場堅定,身體健康,且具有公務員身份。各職位選調人員數量和具體條件如下:
(一)選調審判法官2名,具體條件為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法律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A證),具備一年以上獨立辦案工作經歷;
(二)選調執行法官3名,具體條件為35周歲以下,男性,具有全日制法律類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A證),具備一年以上獨立辦案工作經歷;
(三)選調文秘調研人員1名,具體條件為35周歲以下,男性,具有較高的文秘工作水平、法官資格及二年以上的文秘和宣傳工作經歷,同時近三年來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文章2篇以上;
(四)選調心理咨詢師1名,具體條件為35周歲以下,通過國家司法統一考試(A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證書和較高的寫作水平與調研能力;
(五)選調司法警察1名,具體條件為30周歲以下,女性,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大學英語六級資格證書以及5年以上司法警察工作經歷。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網上報名、資料傳真報名和特快專遞報名等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
報考者攜帶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簡歷、彩色同底2寸照片2張到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政治工作辦公室(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298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現場發放準考證。現場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7日至4月10日下午5:30。
2、網上報名、資料傳真報名和特快專遞報名
報考者在填寫報名登記表后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649663321@qq.com、傳真至0731-85890399或特快專遞至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政治工作辦公室(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298號,郵政編碼:410004)參加資格初審。接到資格初審合格通知的報名者請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簡歷、彩色同底2寸照片2張到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政治工作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料傳真報名和特快專遞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4月7日下午5:30(節假日休息)。
3、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4、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應達到1:5的比例,未達到這一比例的,取消或調整相應崗位選調計劃。
(二)筆試
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筆試。報考審判法官與執行法官職位的人員考案例分析與法律文書寫作科目;報考其他三個職位的人員考綜合知識與寫作科目。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21日,筆試地點及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按報考職位進行。面試分值為百分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等時筆試成績高者入選。體檢辦法和標準參照人事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經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通知其提交近三年來個人工作總結(主要介紹工作實績方面的情況和具體數據),由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確定選調建議人選,經組織考察、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無合適人選時可實行空缺。
(六)調入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四、待遇與管理
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合格者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調入人員享受機關同等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原行政職務、職級不保留;不負責調入人員的家屬隨遷、就業等問題。
五、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1-85898430、85890033)。
未盡事宜,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聯系電話:0731-85890010。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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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來源于天心區公眾信息網,最近更新2013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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