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屬于國民教育畢業生嗎?兩者之間有什么區別?
回復:國民教育畢業生包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也就是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屬于典型的國民教育畢業生,但國民教育畢業生不僅僅包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還包括成人教育、自考及其他類型,其范圍分別為:
中國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學)學歷。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即: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 (結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結業)證書。
以上三類學歷證書由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獨立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含設在成人高等學校、軍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現代遠程教育的機構)、成人高等學校(即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民辦學歷高校發給其所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的畢業生, 以及由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ㄗ灾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黨校、成人高校、 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學歷文憑考試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所頒發的畢業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
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其他凡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不符,如各級各類黨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的“專業證書”、“學業證書”、“寫實性結業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的“相當于大專畢業”的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畢業證書。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學)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畢業生簡稱普通高校畢業生,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字樣。
通過以上,可以看出:在本次招考時,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以報考國民教育畢業生的崗位。
報名時學歷的一些具體規定:
高考后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用的并經高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學生,稱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普通高中及中專畢業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等大專以下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復審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區)省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2009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及成人教育畢業生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若不能如期取得相關證書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或學位證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或學位證的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認可其報名資格。非2009年畢業的考生按2009年畢業的信息填報的,則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根據2008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要求2”為“不限”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