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根據文件流程
錄用:
各市、縣、區聯社(合行)于2009年6月10日前與錄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新員工報到:
錄用人員于2009年7月15日前報到,各單位應到當地勞動部門為其辦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
請問是不是還存在一種篩選呢,為什么有的已經簽了,而我們都還沒通知,請老師解答。
回復:大概是各地有些時間差異吧,這個進程是省上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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