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不在自己戶籍所在地考,在別的地方考司法考試的,那么司考通過了,申請資格證書是在哪里申請呢?
回復: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在非放寬地方或其他放寬地方報名、考試,考試成績達到申請授予B類和C類法律職業資格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當在2010年7月31日前,持考試合格成績通知書和畢業證書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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