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經中央組織部審核,從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分數排序依次遞補以下面試人員。
準考證號 | 報考職位 名稱 | 最低面試 分數線 | 面試組別 及時間 |
957150023810 | 法規局 | 110.60 | 第二組27日下午 |
957111180815 | 第二組27日下午 | ||
957121031104 | 第二組27日下午 | ||
957139071806 | 機關崗位一 | 116.70 | 第一組27日下午 |
957112072803 | 第一組27日上午 | ||
957144062525 | 第一組28日下午 | ||
957113040718 | 機關崗位二 | 108.90 | 第二組28日下午 |
請遞補考生按照我辦面試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時參加面試。
中央臺辦人事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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