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目標】
1.識記教學、教學的一般任務和教學過程的概念。
2.理解教學的意義和教學過程的本質。
3.運用教學原則分析教學現象,正確運用教學方法。
第一節 教學工作的意義和任務
(一)教學的概念
教學,是教育目的規范下的、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一種活動。教學是學校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基本途徑。學生在教師有目的、有計劃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地掌握系統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發展能力,增強體質,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發展的個性。
教學,是學校進行素質教育的基本途徑,是教師教、學生學的統一活動。它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為根本目的
教學通過系統知識技能的傳授和掌握,促進學生身心發展。教學與智育是兩個相互關聯又有區別的概念。一方面,教學也是德育、美育、體育等的途徑;另一方面智育也需要通過課外、校外活動等才能全面實現。
2.教學由教與學兩方面活動組成
教學是師生雙方的共同活動,教學雙方在活動中相互作用,失去任何一方,教學活動便不存在。
3.教學具有多種形態,是共性與多樣性的統一
教學是解決個體經驗和人類社會歷史經驗之間矛盾的強有力工具之一。教學,作為一種專門組織起來傳遞人類知識經驗的活動,能簡捷地將人類積累的科學文化知識轉化為學生個體的精神財富,使他們在短時間內達到人類發展的一般水平。通過教學,不僅促進個體實現社會化的進程,而且使人類文化一代代繼承發展。因此,教學是社會歷史經驗得以再生產的一種主要手段。
2.教學為個人全面發展提供科學的基礎和實踐
教學的作用直接地、具體地表現在對個體發展的影響。(1)它使個體的認識突破時空局限及個體直接經驗的局限,擴大了他們的認識范圍,贏得了認識的速度;(2)使個體的身心發展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結合科學知識的傳授和學習,在一個統一的過程中實現德、智、體、美諸方面的和諧發展。
3.教學是教育工作構成的主體部分,又是教育的基本途徑
學校工作應堅持以教學為主,但是教學必須與其他教育形式結合,必須與生活實踐加強聯系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因此,應妥善地安排教學與其他教育活動,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全面提高學校教育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