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創新是改造世界的實踐,創新的是與否、利與害要通過實踐作出檢驗與評價,通過創新活動的結果與效應作出判定。創新檢驗要從客觀效果與事物本質出發,創新評價要有全面的、長遠的標準。實踐表明,創新帶來了生產力的革命,為人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但創新也有其雙重效應。
[關鍵詞]:創新/實踐標準/生產力
實踐是檢驗認識的是與非、對與錯的標準,也是判斷創新的是與否、利與害、善與惡的標準。創新作為一種開創性的實踐,一種能產生重大社會作用的活動,也要通過實踐本身加以證明與評價。
一
創新是人改變客觀現實的創造性活動。創新需要思想、知識、認識因素的參與,但在本質上創新屬于實踐活動,創新的結果、效果都要以對象化的形式,在現實世界中體現出來。創新實踐具有雙重角色,一是作為創新認識的檢驗標準,二是作為創新判斷的評價對象。參與創新活動的某些知識、理論、科學,是真是假,是科學還是非科學,可以通過是否能夠實際地生產出來得到證明,創新實踐本身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對創新認識進行檢驗。創新實踐產生的效果,是大是小,是利是弊,就不能僅僅在自身范圍內做出檢驗。創新要在與其發生關系的外部活動中得到驗證,在更大尺度的參照系統中給予評價。用主觀判定、理論說明、邏輯推導,都不能作為根本標準與最終說明。創新的檢驗標準只能是實踐,是與之相關的內部與外部效果,是經歷了時間的長久影響。實踐對創新的檢驗包括對創新認識的檢驗。但檢驗的主要目的不是對創新認識的正誤判斷,而是對創新本身的是非判斷,即是不是創新。檢驗的主要方式不是把創新認識與創新事物相對照,看是否相符,而是把創新事物與創新效果相對照,看是否確實地造成了現實的世界的改變與進步;把創新活動主體與創新接受客體相聯系,看創新活動是否得到了對象的認可、響應與支持。
實踐可分為重復性實踐與開創性實踐。重復性實踐的判定是已有的、現成的經驗,依據的是沿襲下來的慣例與傳統。這種判定是以過去的事物作為尺度,操作起來明白易行。創新屬于開創性實踐,在和過去事物不一致這一點上,創新似乎很容易判斷。問題在于,和過去事物不一致的不一定都是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創新不是以它的外部新穎性為標志的,而是以其內在的新價值為本質的。創新的判定要依據未來的尺度,要看新事物發生后在展開過程中所創造和實現的真實價值。很多新事物發生后,只不過是過眼煙云,無功無效,白費資源。創新向未來開放,在歷史中顯示自身價值,這就使創新檢驗不是即時性的,而是歷時性的。重復性實踐的經驗依據是既成的,創造性實踐的經驗依據則是生成的。
創新有多種活動方式,一是實踐要素新的組合。人運用自己占有和擁有的資源,生產出符合自身需要的各種產品。生產要素可以有多種多樣的組合方式,相同的要素經過新的組合,就會產生出不同的結果與效率。二是實踐要素新的使用。生產資源可以運用于不同領域,應用于不同對象。當某些資源按原有用途使用已不能產生價值,造成了資源閑置與浪費時,通過資源新的應用,調整方向,轉向新的領域,就會創造新的使用價值。三是新要素進入實踐。實踐要素在不斷更新,科學技術、生產工具、勞動組織的變革,都在改變著人活動的方式及其結果??茖W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它的突破性進展總是帶來了科技創新以至于產業革命,以知識進步為主導的創新改變著世界的面貌?;顒臃绞降母淖冎皇莿撔碌钠瘘c,創新還要看活動結果是否改變,并且這種改變是進步還是倒退。
創新有多種實現方式,一是物化創新。人在生產勞動中不僅利用自然物來滿足生存的需求,而且根據對自然物屬性、結構的知識,制造出不能自然產生的人工物品。物化是人的要素與生產活動的物化,“在勞動過程中,勞動不斷由運動的形式轉化為存在形式,由運動形式轉為物質形式?!盵1](P24)二是關系創新。實踐的對象也包括以物質生產為基礎的交往與交換關系,社會更多地是由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系構成的,即使是社會實體也是不同社會關系的承擔者。社會創新很大部分是改變人的交往關系,構建新的社會關系;三是方法創新。達到實踐的目的可以通過不同的途徑,采取不同的程序,使用不同的手段,這就是方法的選擇。方法是實踐運行的模式,是主客體結合的方式。方法創新的價值在于發現了實現目的的有效途徑,提高了實踐活動的效率。四是行為創新。行為是主體活動的狀態與方式,不同的行為代表著不同的能量與效率,行為創新是人、組織、社會內部能量類型與釋放方式、方向、速率的改變。創新的實現方式各有其特點,創新的檢驗標準就不盡相同。產品創新的效果可以用一些量化指標來說明,而其他形式的創新效果就不容易量化說明。造成相關環境必變的因素往往不是一種,而是多種因素的整合作用,需要系統的分析才能證明。
二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命題,已成為常識。但實踐是怎樣驗驗的,實踐標準是怎樣掌握的,仍然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因為實踐的效果是多重的,判斷的標準是多元的。而且實踐檢驗本身,又要通過認識來進行,又有一個對實踐標準的認識與把握是否正確的問題。實踐對創新的檢驗也是如此,對檢驗的客觀性、標準的全面性,要作出科學的分析。
創新是主體發動、推動的實踐活動,主體的目的、需要、意志驅使著主體從事改變世界的活動。創新不能沒有主觀因素,但創新的判定卻不能僅僅依據主觀因素,把目的等同于現實。創新的判定必須是客觀的,只能依據于客觀標準。創新是有目的的付諸于實踐的行動,要產生對象性的存在,要造成客觀世界的改變。在有些情況下,主體確有強烈創新的愿望,并且采取了相應的行動,動員了一切可能的力量,也造成了現實的各種結果。這時的創新判定也不能只看愿望,不看效果,要把愿望和效果統一起來。因為歷史上的一些主體的創新愿望及行動,并不一定被歷史實踐證明是真正地推動了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一些情況實際上是其理論與實踐違背了生產力與歷史發展的規律。至于那種把創新當作一種時尚或“賣點”,為標榜創新而創新,追求形式、作表面文章式的創新,則更要強調創新的實效標準了。創新在一些情況下并不是出于主體的自覺意識,而是改變現狀的自發行為。創新者并不一定意識到自己活動的性質,直到由此引發了廣泛而深刻的進步與變化后,才由歷史確定了其創新的地位。同樣,也不能因這種行為的自發性而否認其創新性質。如我國改革起始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就是“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小崗村十幾戶農民的一紙契約,揭開了中國農村改革制度創新的序幕,經過黨中央的支持和引導,演化為改革開放的自覺創新。創新活動既有成功的,也有在不同階段上失敗的。失敗的創新由于種種條件限制,沒有獲得預期的結果。失敗的創新未必都是由于理論、方法、實施的錯誤,而是因為創新面臨不確定性的空間,創新的路徑是非線性的,任何創新者都不能完全預測和控制不確定性和非線性。失敗的創新不同于不是創新的“創新”,而是創新過程的正常狀態,是創新成功概率所規定的應有之義。
創新的判定就不能僅僅根據事物的外部標志與表面聯系,或者根據一部分現象而無視另一部分現象,而是要抓住能夠代表本質的典型現象,看新事物是否反映了創新的本質,即創造了新的價值?,F代化社會中信息符號化,人們更多地是通過符號世界來了解真實世界的。符號可以反映與表現真實,符號又具有獨立的存在形式,可以與真實分立。創新很容易通過各種媒體而不是事物本身展現在人們面前,例如對某種新產品的廣告宣傳。這樣就會出現兩種情況,或是創新的符號形式代表著真實的信息,或是提供著虛假的信息。這就給創新的真實性判定帶來一定困難,不能只憑符號信息,還要與真實事物相對照,或者建立創新信息真實性保證的約束。
經濟學有一個外在性(Externality)問題, 即一個生產者或消費者以不能直接在市場中反映出來的方式影響其他人的生產或消費活動。[2](P36)在廣泛意義上,人的任何活動都會產生外在性,即活動的效應超出了活動主體的目的、需要、利益之外。外在性有正的外在性與負的外在性,正的外在性能夠給活動主體外的人與環境造成好的、積極的效應,負的外在性則帶來不好的、消極的效應。創新活動自然也會產生外在性,大多數創新是既有正的外在性,又有負的外在性,兩種外在性交織在一起。創新的實踐效果具有二重性,創新的實踐檢驗就要從正反兩個方面考察。運用不同的時空尺度檢驗創新,就可以防止人在創新活動中的狹隘眼界。恩格斯曾指出,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卻發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結果,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盵3](P383)
創新追求的是資源投入的更高價值與效益。創新的實踐效果自然包括經濟效果。在生產領域,利潤標準、生產力標準更是成為創新檢驗的主要標準。這就需要對創新活動的投入與產出、成本與收益進行核算,看是否帶來了經濟上的收益。一般認為,技術創新就是新技術的商業化、市場化。技術創新的界定不是只看是否使用了新技術,而是看新技術的使用是否產生了新的經濟效益。創新的對象化形式是新的,而且創新的形式創造了新的價值。如果創新只是高消耗、低產出的活動,推而廣之,只能是經濟的停滯以至后退。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提出了生產力標準,就是把是否促進生產力發展,作為衡量各項改革成敗得失的根本標準。改革開放的各項政策,就是創新的產物。創新的實踐檢驗,不能沒有經濟標準。即使是非經濟領域的創新,如政治體制的改革,也要間接地通過對經濟活動的影響來檢驗。
人的活動所產生的效應是多方位的,即使是生產活動,它的影響范圍也不僅僅限于經濟領域。實踐檢驗不能沒有經濟標準,但也不能只有經濟標準。在市場經濟中,市場成為很多科技創新活動的指導與裁判,成為具體的、直接的活動的指導標準。這樣,實踐的非市場維度、超市場標準則容易被忽略。創新的效果涉及到多個領域,實踐檢驗的標準就應該是多維的。既有經濟標準,也有非經濟標準;既有根本標準,也有派生標準;既有主要標準,也有次要標準。把這些因素都綜合起來考慮,才能得出較為全面客觀的結論。在創新活動中,只依據單一的價值取向,忽視多維的價值標準,就容易顧此失彼,得不償失。鄧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談話中,提出了“三個有利于”標準,這就把改革開放以來提出的實踐標準,生產力標準深化和系統化了。
三
創新作為人的歷史活動的重要內容,對這種活動的價值與意義也需要作出實際的評價,評價的依據與尺度也只能是實踐。實踐標準是檢驗與評價創新的正確方法論,運用這一方法論,可以對創新的價值作出完整的結論。
創新的基本方式是生產創新,基本功能是經濟功能,創新改變了經濟生產的效率和經濟行為的方式,創新的經濟意義就要依據經濟生產的實踐加以說明。從人類的生產實踐活動的歷史看,人類的經濟生產在持續增長,世界的物質財富在日益增加,人的生存條件在逐步改善。這不僅僅是由于物質資料生產與再生產的循環與重復而造成的,更重要的這是由于知識與創新在經濟增長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創新帶來了生產力的革命,促進了生產方式的變革,引起了生產實踐的質的變化,帶動了經濟生產的飛躍式發展。創新的經濟意義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這是經濟學的發展、經濟分析的深化給人們打開了新的視野,也是經濟活動自身的發展凸現了創新的邏輯。創新把潛在的資源變成了現實的資源,引入了新的生產要素,擴大了生產組織的生產能力與范圍。創新采取了資源創新的組合方式,產生了資源的新的價值、效用與收益,實現了財富生產的新的可能途徑。創新是推動經濟增長的主導力量,它可以推動一個國家持續地保持較高的增長率。創新是保持可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依靠科技進步與制度變革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創新是民族之魂、強國之本、發展之根,是增強綜合國力的核心要素。
經濟實踐顯示創新產生著巨大的經濟效應,但也暴露出不經濟的一面,它所產生的效率也不是最優的。因為,創新不是孤立的生產活動,它是與作為主體的人與社會緊密結合在一起的,人與社會不合理性的某些方面也會在他們的活動及其結果中反映出來。對于創新的經濟效應中的非經濟效應,要通過系統的改造與完善,即系統的創新,逐步減少與化解。
創新是人為自己創造新的生存條件的不懈努力,它歸根到底應該是有利于人的生存與發展的。歷史表明,創新實踐所激發的巨大能量與所塑造的新的事物,以特有的力量和速度改變著人生存的世界(自然與社會)以及人本身,為人類創造著新的生存條件與發展環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作用于人。由于生產創新的關鍵作用,使得人的物質生活需要在量的增加與質的提高的壓力下,幾個世紀以來不但沒有減少與降低,反而得到了滿足,并且逐步提高。依靠技術進步與制度變遷,發展了新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活動方式、使人愈益社會化。發達的信息網絡使人的交往沒有時間的間隔與空間的邊界,勞動的社會化造成了生產者之間的互相的全面的依賴。人從事著改造、創造對象世界的活動,“他們在這個過程中更新他們所創造的財富世界,同樣地也更新他們自身?!盵4](P226)隨著創新的深化,是對象世界的擴大化, 這就使人的普遍性與主體性愈益發展。創新在減少勞動時間的前提下創造著更多的財富,隨著財富的增加以及相應的自由時間的增加,人得到了充分發展的空間,“整個人類發展的前提就是把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作為必要的基礎”。[5](P216)創新既生產出新的對象, 也生產出能夠占有這種對象的新的主體;既生產出新的文化與文明,也生產出能夠享用它們的具有新的文化與文明的人。
當代以知識創新為動力的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革,深刻地改變著人賴以生存的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對處于不同經濟關系和社會地位的人,造成了有差異的效應。知識作為越來越重要的資源正在改變著分配格局,信息、科學、知識、技術成為人的“致富手段”。人獲取知識的天賦能力和支付能力是不同的,這就導致了人擁有知識資源的質與量實際上的不平等。技術創新造成了由機器取代勞動力,由軟件取代人力以至腦力,也造成了大量的技術性、結構性失業。人創造的世界在某些方面成為異化的力量,這是由人與世界(人與人)本身的深刻矛盾所造成的,這些矛盾不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這種歷史現象就不會徹底消除。面對19世紀人的世界顯露出的衰頹征兆,有些黨派為此痛哭流涕,有些為了要擺脫現代沖突而希望拋開現代技術,還有些以為工業上如此巨大的進步要以政治上同樣巨大的倒退來補充。馬克思則反對悲觀主義與倒退行為,堅信人所創造的社會的新生力量,能夠由新生的人來掌握它們并很好地發揮作用。
實踐要對創新的價值作出評價,也要對創新能力本身作出檢驗與評價。每一時代的創新活動既顯示了人能夠做什么與人的能力的無限性,也同時暴露了人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不能做什么與人的能力的有限性。20世紀的人類實踐及其創新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成就,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充分顯示了人類理性的力量和人的認識與實踐能力的巨大潛力。創新的可能性證明在實踐中,實踐的邏輯是創新可能的根本邏輯。只要實踐在發展著、創造著,創新就沒有終結,就沒有達到極限。創新能力是進化的,它隨著實踐創新能力的發展,實踐條件的完善而不斷擴大,它本身也是創新的對象。人創造了社會,社會也創造著人的活動方式與活動空間,人能夠在什么程度上建設一個有利于創新的現代文明社會,社會就能夠在什么程度上為人的各種創造性活動提供相應的可能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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