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通知
來源: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 閱讀:1179 次 日期:2013-01-06 1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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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高招辦,有關普通高校:

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有關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肌保﹥煞N形式。根據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部署,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統考

1. 省級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委托各設點高校具體承辦。所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省級統考。

2. 2013年我省省級統考分為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時裝表演、空中乘務方向)、攝影類、書法類等8個類別。省級統考各類別涵蓋的報考專業見附件1??忌梢赃x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類別參加省級統考。

3.省級統考各類別成績總分均為300分,本科專業合格線為各類省級統考總分的65%即195分,達到合格線以上考生由省級統考考點發給相應的《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考合格證書》(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專科專業合格線為各類省級統考總分的60%即180分,達到專科合格線以上但未達到本科合格線的考生,由省級統考考點發給《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茖I省級統考合格證書》(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坪细褡C書》”)。

4.省級統考考試時間為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6日。考生須于2012年12月3-7日親自到本人高考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高招辦簽領《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并在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本人姓名。參加省級統考時,考生須在指定時間持本人《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準時到考點報到,辦理相關手續,繳交考試費用,并遵照考點有關要求參加考試,逾期不再受理。

5.2013年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省級統考工作委托福建師范大學組織實施;表演類(含影視表演、時裝表演、空中乘務方向)省級統考工作委托廈門理工學院組織實施;攝影類省級統考工作委托泉州華光攝影藝術職業學院組織實施;書法類省級統考工作委托泉州師范學院組織實施。各類別考生報到、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

二、校考

1. 參加藝術類本科專業??嫉目忌仨毇@得相應類別的《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忌毘直救恕端囆g類專業準考證》、《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和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到??伎键c報名并參加與省級統考相同類別的校考,未取得《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參加,否則其??汲煽儫o效。

2. 在我省設有??伎键c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參加該院校的??迹晃丛谖沂≡O點的,考生須按學校規定考點參加校考;考生不得在兩個及兩個以上考點參加同一所學校的校考。

3. 校考的時間、地點、考試科目、合格標準均由各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關要求自行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三、工作要求

1. 省內高校(除部、委屬院校及省教育廳批準的院校及專業外)和省外所有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肌F渌逃空咴试S??嫉脑盒T谒囆g類本科專業招生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或在相應類別省級統考本科合格基礎上的校考成績。

2. 省級統考工作實行省招委會領導下設點高校負責制。各設點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公平、規范、安全、有序。要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和《關于印發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規則的通知》(閩考院〔2012〕43號)制定各類別考試相應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科學制定評分標準,合理設計考試流程,制定考試應急預案;專業考評人員在我院組建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并由各設點高校負責管理;要嚴格選聘工作人員,做好崗前業務培訓,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加大對考生的誠信考試教育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嚴肅考風考紀;要配備視頻錄像及監控設備,加強對專業考試全過程,尤其是對重要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要加強考點周邊的安全疏導與警戒,維護考場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4. 校考工作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要求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省外院校,須于2012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經同意后與相關考點簽訂協議,然后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和相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在我省設點的??脊ぷ鹘邮苁〗逃荚囋旱闹笇c監督,參加??嫉目忌仨毇@得相應類別的《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書》。

5.省級統考各設點高校須于各類別考試結束后15日內按要求將考生成績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經省教育考試院核實的省級統考合格考生名單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上公布,供招生學校查詢;考生可通過網站查詢本人統考成績、位次等信息。

6.校考院校應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并發放校考成績合格證書,并于2013年4月15日前將校考合格考生名單、校考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報備,校考考生成績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詳見附件3;同時將加蓋公章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單”用特快專遞寄送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作為核準考生是否可以投檔以及錄取的依據之一,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 經省教育廳批準,我省下列院校的招生專業可組織??迹?/P>

⑴泉州師范學院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

⑵福建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圓號、長號、小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嗩吶、琵琶、二胡、揚琴、中西打擊樂器、貝司、笙、笛子、古琴方向)專業;

⑶福建師范大學、廈門理工學院空中乘務方向專業。

2. 對在藝術專業招生考試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對在藝術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有關資格材料騙取考試資格以及擅自違規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

3.請各設點高校于考前15天將各類別考試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報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聯系電話:0591-87841447(正常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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