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來源:中國教師資格網 閱讀:383 次 日期:2025-03-25 18:13:25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2025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西藏自治區202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等要求,現就開展我區202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范圍

(一)具備我區戶籍人員(以下簡稱戶籍人員);

(二)持有效期內我區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以下簡稱居住證人員);

(三)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我區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以下簡稱港澳臺居民);

(四)駐西藏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以下簡稱現役部隊);

(五)區內高等學校就讀的普通全日制2025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政治立場堅定,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四)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含)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六)教育教學能力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要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獲得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屬于國家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以下簡稱免試人員),通過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我區高等學校在職教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教育教學能力相關要求。

(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其他認定條件。

特別提示: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區內高等學校就讀的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給出認定結論并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八)從業禁止查詢。認定過程中,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權限

(一)在我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教師資格的人員,由地(市)教育局認定。西格辦中學、西格辦小學、西藏民族大學附屬中學、西藏民族大學附屬幼兒園的在職教師由自治區教育廳認定;西藏民族大學在校生由自治區教育廳認定。

(二)全區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自治區教育廳認定。

特別提示: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按照認定權限要求選擇相應認定機構和確認點,避免錯誤選擇認定機構和確認點后導致現場確認或認定不通過等情形。如因未根據認定權限要求選擇認定機構和確認點的,后果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

我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時間(以下簡稱網報時間)均為2025年3月31日9:30—6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各認定機構認定工作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0日。

特別提示:請申請人根據認定權限,在網報時間內盡早進行網上申報并按時完成現場確認,避免因個人材料有誤卻沒有充足時間處理所帶來的當次無法認定教師資格等情形。如未按照網報時間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的,后果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申報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在線辦理”進行申報。

(二)體格檢查

申請人按照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縣級(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表由體檢醫院提供。

(三)現場確認

1.除在職教師外的其他申報人員:須提交相應材料至戶口或居住證所在地、現役部隊所在地、港澳臺居民學習工作生活所在地、在校生就讀院校所在地的地(市)教育局指定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提交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報名系統比對驗證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報名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以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報名系統比對驗證成功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報名系統自動驗證,無需提交。

(6)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提供以下一項材料:

戶籍人員提供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居住證人員提供本人居住證(有效期內)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港澳臺居民提供本人居住證或通行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在藏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應證明原件一份;現役部隊提供本人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或軍隊、武警部隊政治部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一份;在校生提供本人區內高校在校生學籍信息證明原件一份。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者,可通過認定機構與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聯系出具。其他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與公安機關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

2.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匯總轄區內學校報送材料后,報認定機構指定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提交材料如下:

(1)《在職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花名冊》原件一份(詳見附件,須由學校與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比對無誤后加蓋公章)。

(2)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報名系統比對驗證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報名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以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報名系統能夠比對驗證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報名系統自動驗證,無需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7)《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者,可通過認定機構與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聯系出具。其他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與公安機關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

3.高等學校在職教師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二級院系集中將材料報送至高等學校組織人事部門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提交材料如下:

(1)《在職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花名冊》原件一份(報送模板詳見附件,須由二級院系與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比對無誤后加蓋公章)。

(2)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報名系統比對驗證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報名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以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一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報名系統能夠比對驗證的可不提交。

(5)完成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學習合格材料。師范類畢業生提供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全部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一份;如成績單上沒有“教育實習”成績則還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一份。非師范類畢業生提供自治區教育廳印發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通知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一份。

(6)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材料。提供與擬任教學段、學科相應的“一考三評”考核結果(“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一考三評”組織部門公章)一份。

(7)崗前培訓材料。提供與擬任教學段、學科相應的一年內的崗前培訓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一份。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9)《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者,可通過認定機構與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聯系出具。其他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與公安機關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由申請人交至個人檔案存放處存檔,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具體領取時間由各認定機構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教育局統籌安排轄區內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各縣(區)教育局、相關單位按照地(市)教育局要求,組織轄區內申請人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填報申請信息。

(二)根據各地(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各縣(區)教育局、相關單位統一收齊轄區內申請人相關材料提交至地(市)教育局指定的教師資格確認點機構進行現場資格確認。

(三)教師資格確認點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依申請發放《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回執》。

(四)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通知申請人,并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五)申請人上網查詢認定結果,各地(市)教育局、相關單位統一領證、發放。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每一自然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成功認定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二)我區網報現場確認點由各級認定機構指定。各級認定機構聯系方式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各省份認定工作聯系方式。

(三)申請人在申請認定中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等流程,因錯過網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

2025年3月25日

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428722502420.html?t=1742897320000

更多信息請查看西藏教師資格證考試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為準!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

  • 報班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站聲明 | 網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新媒體/短視頻平臺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云南網警備案專用圖標
聯系電話:0871-65099533/13759567129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1093837350(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
云南網警報警專用圖標
未满十八18勿进黄网站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