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和《云南省衛生健康委所屬和聯系單位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人數2:1的比例,按考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現將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予以公示。
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規定比例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4月16日(周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資格復審地點:昆明市呈貢區祥和街1177號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號樓七樓705人力資源部,聯系電話:0871-63633232)。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材料;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
(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全部證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問題導致復審不能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對復審材料如有疑問,請提前聯系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力資源部(聯系電話:0871-63633232)。
四、資格復審要求
(一)考生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諾其真實性。
(二)復審未通過考生,可在2024年4月17日前對審核材料進行補充。若補充材料證明考生符合崗位條件,則考生可以通過資格復審。逾期未補充材料的,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補充材料,該崗位正常進行遞補。
五、紀律要求
(一)考生須確保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審核過程中違規應聘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條件進行審核,不得予以崗位條件無關的理由給予考生不通過,對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發現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紀律的行為,可以撥打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檢監察審計辦公室電話進行舉報。
紀檢監察審計辦電話:0871-63626204
附件: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力資源部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下載:云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來源:https://www.yncdc.cn/newsview.aspx?id=135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