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雙向選擇、擇優聘用”的原則,面向全縣范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招聘崗位:就業創業服務人員(公益性崗位)。
(二)崗位職責:就業創業服務日常工作,服從單位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三)招聘人數:2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和文字寫作功底,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備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四)報名對象須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辦理了《就業創業證》并在普洱市轄區內進行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并符合以下城鎮公益性崗位條件之一:
1.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失業登記時間已連續達到一年以上;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需持有《就業創業證》《低保證》;
3.零就業家庭人員,即家庭成員具有勞動能力且無一人就業,家庭成員需同時持有《就業創業證》和鄉(鎮)、社(區)機構的相關證明;
4.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5.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脫貧勞動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三、薪資待遇及保障
(一)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依法為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具體繳納標準按照政策標準執行)。
(二)聘用人員工資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薪資待每月2300元(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工資由單位按月足額發放。
(三)所聘用人員病、事假、公休假等請(銷)假手續參照在職在編干部職工有關規定執行。
(四)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人員同等的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等。
(五)用人單位不安排食宿。
四、報名方式
(一)主要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時間: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30日,每天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鎮沅縣永豐路5號,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就業綜合服務窗口;聯系電話:0879-5816979、0879-5811215。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llqAAMoqQXNjqZ9ejP8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