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招聘2025年第三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等7項業務經辦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城鎮公益性崗位托底促就業作用,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重點援助,現將瀾滄縣2025年第三批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我省法定勞動年齡內,辦理了登記失業的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且無法實現市場化自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招聘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中一條: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的在冊人員)。
以上人員需辦理城鎮失業登記,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后,進行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
本次招聘公益性崗位共計4名,具體信息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6日。
2.報名方式:報名者需攜帶以下材料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到現場報名或者通過郵箱提交報名材料:
A.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1份);
B.戶口簿(省級公安機關戶口專用章的蓋章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C.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D.《瀾滄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2)原件1份;
E.其他證明材料(依據實際情況提供):低保證明、殘疾證、云南省居住證(外地戶籍提供)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面試等選聘流程。確定擬招錄人員后,用人單位應及時將擬招錄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提交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
(三)公示
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對審核通過的擬招錄人員進行安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不包含發出公示當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與擬招錄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公示有異議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和反饋,最終需要標記為公示通過或者公示不通過。
(四)聘用
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起始日期,不能早于公益性崗位公示結束日期;勞動合同結束日期,不能超過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3年或5年,同時不能超過法定勞動年齡。用人單位和就業困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后30日內,用人單位負責為上崗人員辦理就業登記。
附件:1.《瀾滄縣2025年第三批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一覽表》
2.《瀾滄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1:瀾滄縣2025年第三批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一覽表.xls】
來源:https://www.lancang.gov.cn/info/5847/758732.htm